請個我個解答高行手請進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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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害人,加害人於今年四月被起訴恐嚇罪成立,但他於昨曰埋伏我家樓下,歐打我,致使我臉部菸青腫脹,我也在昨天報警處理。但稍後他也到派出所,說我歐打他,(我是女的),我逃都來不及了,怎可能跟他互毆,因之前上班的關係認識此人,但糾纏不休,前後將近二年,本人深感困擾,本以為恐嚇罪能讓他就此收手,但卻於昨日埋伏家樓下歐打我,請問他此種行為是否構成為連續犯?我是否會真的也會傷害罪成立,但我真的沒動手我有揮手擋他的拳頭,但我不知有沒有打到他「因為我一直喊救命邊跑邊喊,請各位大大給我個解答並讓我安心.2010-05-3021:45:38補充請問如果他兩案合併,是否會加重刑期,或是如何處置?我真的受不了了,真的,現在的我只想他是否能被捉進去關,雖然說,得鐃人處且鐃人,但我昨天實在被打得太無辜了,之前我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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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0-06-07
皮皮妳好:加害人應該是挾怨要報復妳吧,男人打女人…不是男人!將來加害人入監執刑時,我再叫我的朋友好好教化一下…。「連續犯」業於95年7月1日施行之刑法刪除了,現在都流行「一罪一罰」。加害人既已經檢察官起訴恐嚇罪(應該是刑法第三百零五條的恐嚇危害安全罪吧),就表示在客觀上加害人所涉嫌的恐嚇罪行,有相當之證據證明,檢察官才會依法提起公訴。而這也正好足資佐資加害人與妳有所嫌隙,故而存心要挾怨報復妳。再來,一般而言,男生不管在體格或氣力上,都較之女性為孔武有力,依吾人生活之經驗法則衡之,女生要打男人,可能性較低,除非妳很大隻,又練過摔角絕技…。況且,假設妳有相當的攻擊防衛能力的話,加害人又怎敢恐嚇妳,會被妳打死呀…。所以,設那個不是男人的***,若向警方提告妳傷害罪,檢察官或
Zanna avatarZanna2010-06-04
我想他會因為自己明明有犯錯還一直誣賴對方而最加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