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鐵工廠老闆的兒子於98年初認識一名離職員工他老婆從他家回家後他老婆拿我ㄧ萬元紅包,98年3月認我當乾兒子到98年底從我存款簿給了約10萬價值物品(電視,沙發..等)於99年6月去她家聊天說夏天要到了家裡很熱,於是晚上去鐵工廠變賣材料換取金錢幫他們購買冷氣,有一次這樣的經驗以後到100年總共獲利15-20萬(他2人說工廠的門是我開的)他2人有還我8萬以後現在變臉還找市議員,議員說他那有律師顧問要我3萬合解,他2人總拿我25-30萬如今想去地檢署按鈴申
請問大大這是侵占;竊盜還是詐欺拜託大大提供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