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學校教職員或是勞工職場法規專家可以幫幫我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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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從小就得小兒麻臂的朋友 自從大學畢業後 因為腳的缺陷 造成他找工做長長碰璧 好不容意在七月份的時後 在人事行政局 事求人找到某校的工作 這份工做並不輕鬆 常常要到不同樓層的辦公室送公文 這對腳有缺陷的他很吃力 但是他都不曾抱怨過 也很認真地完成他的任務 對於學校肯進用跛腳身障的他,讓他有工作機會,他一直很感激 也很珍惜這份得來不易的工作
就在八月初 應該要領薪水的日子 他卻得不到他的薪水入帳到他的郵局戶頭 他就問他工作單位的主任 為何別人都已領完薪水 而他卻未領到呢??
主任回答他說 你的薪水會再慢點發 單純又古意的他就相信主任的話 繼續地等待
一直等待到八月底的時候 薪水還是一直未入帳到他的郵局戶頭 於是 他又跑去問主任 主任還是一樣給他相同的答案
到了九月初 七八月 共兩個月的薪水還是一直未入郵局帳戶 他問我該怎麼向學校討薪水 我就跟他講 再去問主任看看 若答案還是一直牽拖的話 就去學校上層申訴或是直接到勞工局申訴 可是思想單純又古意的他 又害怕一但經他申訴之後 這份工作恐怕會不保 請問專家 他該怎麼做才能兩全其美呢?
還有一件事令我朋友不滿的是 學校為了補身障人員名額,就給某個主任的親弟弟(重度智能不足)來掛名佔額,但某弟弟根本就無法工作,連幫忙影印都不會,每天就躲在這位主任哥哥的辦公室裡納涼,不用做任何事 領薪水的日子一到 這位**弟弟照樣領薪水
而我朋友卻領不到薪水還要跑上跑下,做東做西,累得半死 這多麼不公平呀!!! 我記得公家單位對進用人員不是有甚麼條例嗎?? 我朋友或是我自己該如何檢舉學校不法之事呢?
拜託! 勞工職場達人 可以幫幫我這位古意的殘障朋友 學校再不發薪水給他 他就快要被房東趕出門了
感謝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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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 avatarAndrew2011-09-09
uskyman 版大你好... 一.私立學校、相關教育事業教、職員等不適用勞基法。因不適用勞動基準的行業中工作者,應就其雙方契約而定,惟不得違反民法第71條或第72條規定,否則無效。舉凡債務、租賃、物權、親屬、繼承、商事糾紛等民事糾紛,均可洽各區公所法律諮詢服務或縣市政府法律諮詢中心服務諮詢,法律諮詢服務完全免費,歡迎市民多加利用。建議直接向校長反應(不過個人猜想其效果不大),就算向教育部申訴也不見得有其效果,若真無其薪資無法生活,請直接訴之司法處理.
二.但若屬於公立學校知約雇人員,則適用於勞基法,請直接向工作地勞工局提出申訴調解....這是免費且最快的辦法.
至於薪資未發放~~不屬於勞基法26條之規範,而是違反勞動基準第27條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未有改善可連續開罰. 祝順心

Tracy avatarTracy2011-09-12
如果怕工作不保 要他在去找主任哭窮 說ㄉ可憐一點看看
如果還不給就依你說 報上級
佔名額 要檢舉 要他先偷偷拍照存證(都坐在那兒ㄉ證據) 載去檢舉 (補助身障就業 我忘ㄌ是哪ㄍ單位 你在問問看就去那ㄍ單位檢舉)
Yuri avatarYuri2011-09-10
依據勞基法第二十六條(預扣工資之禁止)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建議你
雇主欠薪,勞方應以【存證信函】指空資方違反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5及第6款規定,催告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並主張辦理資遣才是正確程序。
Megan avatarMegan2011-09-10
很簡單往上告,校長不管,就告到教育局.
公家單位發薪水只是過路財神,決不會扣留薪水.
這事搞不好很快就上電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