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關法律問題惡劣的家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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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下報警了警察回去我們沒做筆錄這樣算備案嗎?2.請告訴我傷害罪恐嚇破壞別人資產欠錢(沒有借據匯款證明我借他錢可是有人證(不只一個))這樣的話我可以告他什麼罪?民法還是刑法?訴訟需要費用嗎?3.我的勝算呢?事情發生前要:被告是我親哥今年27簡單來說他從外面搬回家了(是我幫他說情他才能搬回去的)(我不是邀功而是他真的差勁到爆炸家人都不願意接受他)家裡只有住我爸跟他我都會回家不定時陪我爸吃飯聊天打麻將等等家裡都是我跟我男友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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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 avatarCarol2010-05-26
去翻"家暴法".以保護家人.另外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事發6個月內要告).民事方面.就算了.因為告贏了.你也要不到(官司白打).2010-06-0114:05:18補充:家庭暴力防治法中華民國87年6月24日華總一義字第8600077370號令公布中華民國96年3月28日華總一義字第09600037771號令公布修正第一章通則第一條為防治家庭暴力行為及保護被害人權益,特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二、家庭暴力罪: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