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學弟向我借了我全新的BASS,就此每次問他什麼時候要環就開始四兩撥千金的找藉口混過,直到昨天我打了通電話給他,問他有人要跟我購買那把BASS,要他最近盡快環給我,他才說出已經被他賣掉(還說明賣掉的價錢$7-8千),因此我念在交情上跟他說你把賣掉的錢拿給我就好,我就不在追究,但隔了一天我打給他以及傳簡訊給他,他都不理不睬,請問我想透過法律途徑,詢問我可以提出什麼罪項除了侵占外還有什麼罪名可成立,謝謝!
請問這樣構不構成侵占罪名!!20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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