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道交條例第23條所謂的其車輛是指? - 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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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交條例

第 23 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
一、將駕駛執照借供他人駕車。
二、允許無駕駛執照之人,駕駛其車輛。


首先光是其車輛這個就有爭議了

所謂的"其車輛"

是指登記在其名下的車輛,也就是行照上的車主(行政法的角度)

還是指實際上財產的所有人(民法的角度)

還是指實際上擁有控制權的人(刑法的角度)


假如今天車輛是租來的,租來的車當然不是我的財產,行照上也不可能登記我

但當時實際有控制權的是我,而將出租的車輛在借給無照者,會觸犯道交23嗎?



另一個問題,駕照和車輛所有權是兩回事

所以有人擁有車輛,但卻沒有駕照

此時如果將車輛出借給沒有駕照的人

但是他因為沒有駕照,所以沒得吊扣的情況該怎麼處理?

1. 限制三個月內不得考駕照
2. 考道駕照後先補吊扣三個月

但是又想到罪刑法定主義,法條沒寫到就不可能自行增加懲處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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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dele avatarAdele2021-02-22
吊扣駕照,再怎樣都不會是刑罰……
Wallis avatarWallis2021-02-24
u大濕不愧是u大濕,那個"其車輛"法令會這樣寫,有他的道理
Zanna avatarZanna2021-03-01
買來的車,租來的車,借來再轉借,都可以算這三個字的涵括
個人是不知道這跟刑法有啥咪小關西.....
Ursula avatarUrsula2021-03-04
另外,這條法律寫的 "汽車駕駛人",為何會寫"駕駛人"?
為何不寫所有人? 承租人? 蝦米挖溝人?
講簡單點就是...當下你是駕駛這台車的人
Connor avatarConnor2021-03-06
但你卻又把車子交給無駕照的人使用
就滿足這一條的要件
Iris avatarIris2021-03-07
你有聽過 車輛所有人,因為借車給無照者,然後被吊照嗎??
Andrew avatarAndrew2021-03-12
沒有駕照哪來的駕照可以吊?
Elvira avatarElvira2021-03-13
而且出借人在行政法沒得罰不代表他在民事和刑事沒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