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7條
現役軍人、服替代役之現役役男或公務人員,不得為罷免案提議人。
前項所稱公務人員,為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之公務員。
其中的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
本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均適用之。
我目前是國營事業員工,是技術員繳勞保,按照法條我算是公務員嗎?
以上 煩請解惑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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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7條
現役軍人、服替代役之現役役男或公務人員,不得為罷免案提議人。
前項所稱公務人員,為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之公務員。
其中的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
本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均適用之。
我目前是國營事業員工,是技術員繳勞保,按照法條我算是公務員嗎?
以上 煩請解惑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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