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酒駕判決6萬繳公庫4萬剩2萬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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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我酒駕0.68判決罰金6萬元整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4萬元整那我到底是要繳6萬元還是4萬元呢?若我繳了公庫4萬元剩下2萬元是不用繳了還是要繳給監理所..電給法院書記官他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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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hony avatarAnthony2010-11-11
首先要了解你的判決書內容為何,究竟六萬元是罰金?還是罰鍰?如果是罰金則是刑法部分,如果是罰鍰,則是行政罰部分;而支付公庫四萬元整,是否是因受緩刑所需支付的?中華民國刑法第74條,受緩刑宣告者得: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一、向被害人道歉。二、立悔過書。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四、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根據以上第四款,我猜想你所說的繳交國庫四萬,應該是受�
Ethan avatarEthan2010-11-13
答:本案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4款規定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四、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係附條件之緩刑判決,依判決主文所示,祇要向公庫繳付四萬元即可,不必再執行罰金刑六萬元,因主文係如此判決2010-11-1409:44:00補充:依法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三項或第四項之情形,同時違反刑事法律者9經移置保管汽車之領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