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因為網路購物被詐騙
所以跑去報案
但是我看法院的傳票
上面寫的被告跟我告的人不一樣
根據其他被害人的消息
原本我告的人好像已經跑路了
想要請問
1.我一定要出席嗎?
2.如果不出席要怎麼請假呢?
3.我只是因為要上班不想請假
這樣有辦法構成正當理由嗎?
而且時間也這麼久了
4.如果請假以後,未來是否還會被傳呼?
5.我有機會拿到賠償金嗎?
可以叫他賠償我請假的損失等等的嗎?
所以跑去報案
但是我看法院的傳票
上面寫的被告跟我告的人不一樣
根據其他被害人的消息
原本我告的人好像已經跑路了
想要請問
1.我一定要出席嗎?
2.如果不出席要怎麼請假呢?
3.我只是因為要上班不想請假
這樣有辦法構成正當理由嗎?
而且時間也這麼久了
4.如果請假以後,未來是否還會被傳呼?
5.我有機會拿到賠償金嗎?
可以叫他賠償我請假的損失等等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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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以後開庭還需要再釐清事實的話,您是有可能會再被傳訊的.請假也是一樣~只是延後傳訊時間而已.
3.若是想拿到賠償金可以在刑事程序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是另行體其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基本上單是刑事程序是無法拿到賠償金的.檢察官只負責懲罰犯人,不負責賠償您的損害.損害賠償還得到民事訴訟解決喔!
4.如果您真的很不想出庭的話,或許您也可以試試寫狀紙請求法院讓你以書面陳報事實,看法院是否准許.
希望您的事情能順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