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及賣方違約金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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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故解約,買方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損害賠償依216條須回復原狀,即回覆原先的利益狀態

民法246條之ㄧ:損害賠償應該損益相抵

依本例對方的螢光棒仍可賣出

所以基於同一原因事實受有損害而受有利益者,其賠償應扣除所受利益

所以假設原本36000元,他賣給別人只賣了30000元,則買方只須賠償6000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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