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過程中房屋被查封登記 - 法律
By Tristan Cohan
at 2021-05-06T18:48
at 2021-05-06T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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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收到消息,事情已經有進展,來說一下結果和過程中詢問的一些狀況,
好讓以後遇到類似的事情的人可以心裡有個底(因為買方實在沒辦法做什麼)
首先先回應一下推文的部分
推 Blue6: 去金管會檢舉04/21 20:22
→ mechman: 找金管會檢舉啥? 紓困貸款就不能催收嗎?04/23 05:08
因為照貸款契約,約定第一次還款是2021/05(還有一個多月) 結果兆豐以他和其他銀行有欠款事實為由申請假扣押(1/3擔保金)
所以這是個合法(證明對方無法還款所以可以假扣押)
但有瑕疵(還沒到還錢的時間其實沒有違約)的狀況
→ maniaque: 抗議之前,請先看清楚當初的貸款契約,謝謝~~~04/23 08:19
→ maniaque: 沒照契約走,你抗議才有它的立基在......04/23 08:20
就是因為沒有所以才覺得可以抗議,最後抗議也還算有用就是 → maniaque: 不是你問我情緒上或情感上或對不起貸款者這這樣... 04/23 08:20
→ maniaque: 你要是這麼善心,可以代墊,畢竟房子是你要的 04/23 08:21
之前有去問律師,律師也有這樣建議,但因為還有其他貸款行,我怕每間都來這樣查, 所以就沒選這條路,若是他債務單純的話可能會這樣處理
當初給屋主的方便就是,讓兆豐也設定這個房子,
但要另外簽約,債款只負責到賣屋款用完為止,所以兆豐那裡就不肯了。
→ maniaque: 要是你自認為有風險,你怎不反問銀行,他們要不要擔風險?? 04/23 08:21
其實我超想問的,但這件事情我是無關人,沒機會問QAQ 就算要索賠我也只能告屋主然後屋主告兆豐
→ maniaque: 你還是可以辦過戶,抵押是押房子,不是押人04/23 08:21
兆豐假扣押房子,連有設定的銀行都沒辦法動那間房子@@ 回到事件和我當初詢問的問題,後來在網路上有看到財政部和台中法院的釋文
增值稅理論上退回房屋所有人的帳戶,但若是代繳人能證明是代繳的,
得退回代繳人戶頭(以我們的狀況應該就是退回信託戶頭)
所以如果有人和我們一樣繳了增值稅房屋才被查封的話,是可以不用擔心的。
最後這件事情的落幕是,屋主找了立委會同金管會和兆豐的人員聊了一下,
最後兆豐同意和屋主立約,信託帳戶的錢在房屋買賣完成並還款結束後,
剩下的錢要優先償還兆豐這裡的債務,然後兆豐去撤銷假扣押。
撤銷後代書就可以拿貸款證明去辦過戶和設定抵押(如果沒有其他人又來封的話)
然後就OK了!(希望可以順利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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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找了兩個律師朋友諮詢的一些小心得
基本上遇到房子過戶前被查封,買方這裡沒什麼事情可以做,
如果賣方真的轉不過就只能解約認賠,
頂多去告賣方要求民事賠償(因交易損失的一些事前的費用或像我們有借屋主錢)
最簡單的解決法就是屋主和銀行達成協議(屋主還錢or像這次事件一樣簽個還款約)
再來就是協議失敗,假扣押的銀行進行法拍,那就看買方要不要去拍,
但只能走正常法拍路線(購屋未交屋過戶的話,無法行使優先購屋權)
所以兩個人都是跟我說~
要不是借他錢處理(事情能解決但買方有一定風險)
要不就是等他看能不能成功處理 (事情可能解決不了)
要不然就是放棄,然後針對債務和損害提支付命令給對方,讓自己列為債權人之一
※ 引述《potent (波坦兒)》之銘言:
: 各位法律大大們
: 最近遇到和B大類似的事件。
: 我們和鄰舍買房子,3/25簽約,並交付訂金至履約保證的信託戶頭。
: 因貸款行是公股,所以核貸速度比較慢,
: 賣方又急著用錢,所以有交付兩次現金給對方(10萬+3萬)
: 結果4/12貸款下來後,發現4/8房子已被查封。
: 屋主的房子有設定約1600萬左右的金額(他宣稱餘額約1300左右)
: 另外還有欠台新和花旗的信貸償還中(花旗的信貸3月沒繳但有債務協商)
: 現在查封的是兆豐銀行的紓困貸款,原定今年5月要第一次還款
: 兆豐認為他和花旗的債務有問題所以查封房子,要求他一次還清全額才肯解封。
: 另有一個麻煩是,代書已將增值稅30萬繳清(使用履約保證戶頭內的錢),
: 若決定取消交易,這筆稅金是否可以退回信託戶頭?還是會退回屋主的戶頭呢?
: 因房子已有初步點交,我們有和法院提出房屋已買賣,但感覺沒什麼用。
: 目前都是代書代為處理,但感覺我們在這個狀況中很被動,是不是該去找律師呢?
: 找律師的話可以針對哪些部分作補救嗎?
: 另外想請問,針對兆豐這種剛放款就要求全額還款的行為,能去金管會抗議嗎?
: 比搶劫還搶阿!
: 最後,屋主提出希望以履約保證戶頭內的錢先還兆豐,讓兆豐解除設定,
: 但在解封過程中若花旗和台新也提出假扣押,豈不是我們又要幫他還錢?!
: 他賣房的錢還貸款就差不多了,怎麼可能再還這些,所以我們就拒絕了!
: 但卡在有13萬的現金訂金和已付出的增值稅,真的也很難取消交易,頭疼呀QAQ
: ※ 引述《BRYANTK0BE (我是派大星)》之銘言:
: : 各位法律大大們
: : 最近託了知名仲介看了一間房子
: : 108/1/18簽約之後,我們就按照簽約流程依約在108/1/31和108/2/26付了
: : 第二期和第三期款,銀行貸款也順利核准下來了。正當滿懷欣喜準備過戶時,
: : 事情就這樣發生了,代書通知我們1/29房屋有查封登記無法過戶,比較讓我不解的是,
: : 為什麼不早一點告知我們房子被查封?
: : 撒封的部份,屋主還在和債權人協調,我們是在108/3/30前要交屋!
: : 想請問各位大大
: : 1.108/1/29房屋有查封登記無法過戶,我們在108/1/31和108/2/26依合約書繼續匯款
: : 至履約保證帳戶,房仲及屋主並無主動告知查封登記,
: : 是否有違反刑法390條普通詐欺罪。
: : 2.目前查詢民事判決書,目前為強制執行之階段,不可抗告,若債務人無法履行債務導致
: : 該屋執行法拍程序時,我們是否只能依民法259條跟屋主返還簽約金。或民法226條
: : 請求損害賠償。
: : 3.該屋尚未執行法拍程序時,債務人是否可在法庭上提出已將房屋出售,出售所獲利金額
: : 可足額清償債務,向法官申請塗銷查封登記。
: : 4.請問塗銷查封登記從申請到塗銷大概需要多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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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Yuri
at 2021-05-11T05:46
at 2021-05-11T05:46
By Brianna
at 2021-05-15T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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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ris
at 2021-05-16T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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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ae
at 2021-05-16T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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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niel
at 2021-05-18T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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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Xanthe
at 2021-05-20T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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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inda
at 2021-05-20T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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