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學姐交往之後的問題很急(20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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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剛進了高中一年級,前面過的習慣但後面就不習慣了因為有一次在升旗的時候被主任叫上台很丟臉從那之後常常會走在路上就被笑或被學長找麻煩但有個學姐密我FB講一些安慰我的話之類的有一次他就約我去他家喝酒解悶但是喝了很多醉了學姐的身材很好我當時忍不住就吻下去了接下來記憶不太清楚(因為醉了)我只記得我有跟他舌吻和摸胸(絕對沒做愛)但那件事情之後,學姐也沒當做一回事,還常常叫我去他家跟他舌吻摸胸我很喜歡但常引來閒話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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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avatarEmily2014-07-24
跟學姐交往和被人盯住這兩件事情應該沒關聯吧被學長找麻煩可以跟學校老師或者訓導處報備吧如果學校老師不處理你直接去教育處反應甚至直接報警處理2014-07-2420:39:39補充:先幫你補充一些法律知識你高一你學姐高二兩個都未滿18歲刑法18條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刑法227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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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ame avatarMadame2014-07-27
這位同學,學姊對你的關心與請你到家中做了親密動作,也許是學姊對你有好感,你倆這年齡也正是熱血奔騰之時。可是,重點來囉~你高一,學姊高三,在法律上都屬未成年人~刑法:規定18歲為完全責任能力人,須負擔法律責任。民法:規定滿20歲為成年人,免除家長監護責任。今天你倆做的事,於情於理都是不被容許的,女方監護人若知道此事,可到警局或法院提告你,你不想毀掉前途,表示你還有救,和學姊保持ㄧ般朋友關係就好,別再做越舉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