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我是一位司機 昨日載客時
行車無違規行為 對對方無挑釁行為
就是單純的迴轉 迴轉到一半時
車側被用力砸了一顆水果 發出巨大聲響
連車上乘客都被嚇到
發出聲響時有一台機車經過
我行車記錄器沒拍到砸的過程
有拍到此車經過 但車牌也不完整
當下有去警局報案
但是警察一直說我車無毀損
無法可告 頂多調監視器開罰單
心中覺得不甘心 想要給對方一個教訓
因為當下的確是有嚇到…心生畏懼
請問是否能提告加重侮辱及恐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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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LGE LG-H870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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