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被腳踏車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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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車子停在內側車道等紅燈時,突然從後方被一個騎腳踏車的阿北直接撞上,當下
反應到下車到想要去抓人時,阿北已經加速揚長而去,後來因為擋到其他用路人,所以把
車子移到旁邊並且報警,我自己的行車記錄器只有紀錄到阿北撞到然後騎走,警察來了也
婉轉的說應該就是抓不到人,就算路口有監視器也無法做為依據來找人!頂多備案讓我報
保險,但詢問業務後業務表示保險不理賠沒有肇事者的事故........請問各位遇到這樣的
狀況我能夠如何處理呢?還是真的只能摸摸鼻子算了........阿北撞的超用力!後車廂刮
傷、保險桿掉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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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artha avatarEartha2019-01-30
保險那個你要看你簽的約啊...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9-01-31
如果是丙式的話很可能"必須確認對方"才理賠
甲式或乙式就會賠
Hedwig avatarHedwig2019-01-31
我是保乙式全險,但業務說這種狀況要用自撞出險,這樣不
知道會不會連帶影響隔年保費?
Hedy avatarHedy2019-02-03
不然保險怎麼會分甲乙丙
Quanna avatarQuanna2019-02-04
你只要出險不管自撞被撞一樣影響保費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9-02-08
推K大,這邊看起來是乙丙都要賠,丙式不保事項二款,肇事
Puput avatarPuput2019-02-08
逃逸之對照車輛無法確認,但經憲警...查證屬實者,不在此
Connor avatarConnor2019-02-13
限;乙式不保事項第七款,被保險汽車“停放中”遭不明車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9-02-14
輛...碰撞、刮損...所致之毀損滅失。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9-02-17
所稱「不明」係指被保險人無法提供造成被保險汽車毀損滅
Iris avatarIris2019-02-18
滅失之對造或車牌資料。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9-02-23
簡單說就是,丙式只要憲警確認是車輛碰撞就可以,乙式還
Delia avatarDelia2019-02-26
要提供對照資料,但不要忘記乙式不保事項限於“停放中”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9-03-02
停等紅燈時仍屬行駛狀態非停放中。可以先把內文看清楚
Agatha avatarAgatha2019-03-04
另外原po可以不同意業務說法。直接另外向保險公司反應或
詢問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9-03-07
哇賽,被打臉哥你是想要被打臉幾次,短短幾天就同時很多
Hazel avatarHazel2019-03-10
人在不同文章底下打你臉,早說了不懂就閉嘴,中文解讀能
力那麼差,你國文老師會想哭
Elvira avatarElvira2019-03-13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交字第263號判決:等候紅燈之駕
駛行為,實可包括於原告從開始駕駛系爭汽車至抵達目的地
之整體行駛過程中,應可堪認此舉仍屬所謂之『行駛』道路
甚明。
Joe avatarJoe2019-03-18
所以停等紅燈時是屬於行駛過程中而非“停放中”。原po請
勿被誤導。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9-03-18
腦補哥,我推文有說停靠紅綠燈是停放中嗎?
Andy avatarAndy2019-03-22
結論擺那邊,不管乙丙都要賠,你眼睛是瞎了嗎?
Faithe avatarFaithe2019-03-24
辯解用下一句:我有說原po是停放中嗎?我只是提醒原po乙
式停放中保險不賠。巴啦巴啦。
Elma avatarElma2019-03-26
果然。唉。
Olive avatarOlive2019-03-27
呵呵,解讀、邏輯能力有問題,還敢到處留言,等到被人打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9-03-27
臉就繼續偷換、跳針,話說不是對賭你不再繼續在這邊發表
怪異見解,難不成又要說你沒答應,當初還嗆要去公證耶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9-03-28
看來你的信用就擺在這邊,讓大家嘆為觀止
Joseph avatarJoseph2019-03-29
你是說之前有一篇找你擬合約去公證被你跳針閃躲的嗎?你
說好捐3萬做慈善捐了嗎?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9-03-29
合約擬出來。去公證。時間地點快訂出來。
Ina avatarIna2019-04-02
所以你承認有要不繼續在這邊發表錯誤見解這件事吧,那現
Iris avatarIris2019-04-05
在我看到的是幽靈嗎?需要公證才做算是啊?可以這樣不遵
守嗎?哈哈,我真的是服了你
你在這邊發表錯誤見解,誤導別人的樂趣在哪裡呢?
Lauren avatarLauren2019-04-06
算了。看你之前的回應就知道不敢。自認專業就多去回答其
它網友的事情吧。時間太多去做個志工也好。在這胡攪蠻纏
真不知道你有什麼樂趣。
Freda avatarFreda2019-04-11
要不要我把你之前誤導的內容貼給大家分享?
Ula avatarUla2019-04-13
沒有哦。那是你未經我同意擅自加的。你可以截圖證明嗎?
好哦。請。
Elma avatarElma2019-04-14
光是認為傷者自行肇逃還可以告肇逃這點就好笑到不行
Jack avatarJack2019-04-14
傷者自行肇逃????你在說什麼?
Eden avatarEden2019-04-15
被撞的跑掉。撞到人的現場報案後去驗傷。之後不能告肇事
逃逸?你法律觀念真的跟你自稱的一樣專業欸。
Jacky avatarJacky2019-04-19
不知道從哪個法規看到贈與撤銷權的消滅時效是五年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9-04-23
胡攪蠻纏。你繼續吧。希望law版早日有版主。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9-04-25
又想偷換概念呀,哈哈哈,你除了偷換、跳針、錯誤解讀還
會啥,拜託一併告知,遇到這種也真的是莫可奈何
Elvira avatarElvira2019-04-26
專業是相對的概念,比起認為傷者自行肇逃還可以告肇逃
Eartha avatarEartha2019-04-27
大概國小層級的討論都可以認為是專業的
Andy avatarAndy2019-04-29
反正提醒一下原po。停等紅燈時仍屬行駛狀態而非停放中。
別被誤導了。
Linda avatarLinda2019-05-01
腦補哥,已經講過了,沒有人認為停紅綠燈是停放中啦,會
認為解釋上可能涵蓋,還特別去找判決的只有你一個人
Edwina avatarEdwina2019-05-02
把沒說過的話硬塞到別人嘴巴,然後嚷嚷著沒板主管理秩序
Susan avatarSusan2019-05-06
未免太好笑了,另外,你找的判決字號貼錯了XDDD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9-05-06
以德報怨,我好心一點,貼個正確判決字號,免得你之後出
Eartha avatarEartha2019-05-09
糗,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交字第532號行政判決
Steve avatarSteve2019-05-13
怎麼會連年度跟字號都出錯,0A0B,是沒仔細看判決內容嗎
Leila avatarLeila2019-05-16
https://reurl.cc/6Ljkk
你的臉還有空間?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9-05-18
有個人特地【兩次】標註“停放中”不理賠。然後現在又說
自己知道停紅燈不屬於停放中。呵呵呵
Callum avatarCallum2019-05-20
不過話說特別去找判決的還多了你一個呢。好認真哦。有進
步哦。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9-05-21
空間很大,但你永遠打不到,層級有差懂嗎?連我沒說過的
話都硬塞,惡意曲解,小學生解讀能力都比你強
要不要對賭你貼的字號有錯啊,腦補哥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9-05-23
好啦好啦。看在你認真去找判決書學習的份上。找到政府公
告的錯誤。雖然你【兩次】提到【停放中】保險不理賠。我
也當作你知道停紅燈是行駛中這件事。這樣滿意了嗎?真是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9-05-24
貼錯內容、解讀錯誤還可以得意洋洋耶
Megan avatarMegan2019-05-26
結論都先講還可以搞錯,怪東怪西不怪自己就是了啦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9-05-30
已經先說乙式要賠,然後說乙式不保事項限制是停放中,這
樣還可以把我說乙式不賠塞我嘴吧啊,到底怎麼會弄錯啊,
中文到底怎麼學的
Hedwig avatarHedwig2019-06-04
Una avatarUna2019-06-05
臉腫到說不出話來了嗎,史公子 有些事是不能唬的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9-06-09
兩位版友都請息怒!還是謝謝您們的建議與提醒!
Regina avatarRegina2019-06-10
他擺明來亂的,貼錯判決字號,拿道交判決解釋保險條款,
被打臉後哭著喊別人胡攪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9-06-13
唉。真羨慕有莫名自信跟臉皮厚度較常人為厚的人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9-06-16
水仙哥,原來你那麼自戀,居然會羨慕自己的特質
Susan avatarSusan2019-06-18
你隨意吧。等law版有版主管之後就看不到你了。例如生活法
律版。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9-06-20
到時可能你會被永久水桶耶,發表錯誤見解引戰已經有前例
Regina avatarRegina2019-06-24
居然還不知道改進,你慣用伎倆就是捏造別人沒說過的話挑
釁,之後被打臉再喊版主怎麼不管管秩序這樣嗎?別笑死人
Kama avatarKama2019-06-28
兩個互不認識的人何必呢?抱一個和好一下針對自己的想
法客觀描述一下就好嘛^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