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今年剛滿17歲.因到學校回家途中不小心撞到位82歲老先生.而對方照x光結果.索骨斷兩根.我和爸爸都有去看.也找警察做過筆錄.對方事後一個禮拜打電話要求醫藥費10萬和精神補償10萬共20萬.才願和解.老先有健保卻不用健保.卻用自負.而且他是老榮民.未和還要自負.我們願負健保不給付差額.醫藥費其他等等慰問金.但他們一開口就要20萬.請問可否幫幫我該如何是好.我是騎腳踏車述度很慢.但因我在看左邊有無車輛沒注意到旁邊行人.當時我請路人幫忙�
騎腳踏車撞到行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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