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腳踏車撞到路邊違停的車
我騎腳踏車要去買東西的路上撞到一台停在路邊的貨車(地上有畫紅線不過有點掉漆)貨車司機在車上打開車門我去撞到車門那個司機是邊滑手機開門的以下是我們的對話:我:「對不起」司機:「你沒看到我開車門嗎?」我:「我沒看到」我話說完那個司機還瞪我這是我的錯還是司機的錯?還有撞到的傷多久會好?(目前無法出力,握筆會痛)一周好的了嗎?下周我就要考試了,如果一周好不了要怎麼辦?
網友回覆 6
- David
1.對方違規停車.開啟車門不當.是肇事主因.要負全責.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2條.汽車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一.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不得停車.四.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不得停車.九.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不得停車.汽車臨時停車或停車.開啟或關閉車門時.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並讓其先行.2.你尚未發現肇責.但有否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之肇事次因存在.有待釐清.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
- Vanessa
那位貨車司機有錯吧下車還說你沒看到我開車門嗎現在都要二段式開門(開個小縫看看有無來車如果無車輛即可開啟)而且還滑手機=="
- Carol
大大好,(先說明,紅線黃線停車格、、、,都不是重點)筆者回答大大如下:一、將來還是要小心路邊車輛的隨時開啟車門;(雖然開車門者絕對是車禍的全部肇事責任,但能免則免)二、也要小心,先聲奪人不見得是對的一方;三、手腕等韌帶的拉傷,疼痛難免,只要沒斷或裂,終究會痊癒;四、將來在道路上面,大大只要有狀況,(無論是自己或別人(第三人)),只要有人受傷(無論大小傷),千萬記得請警察到現場處理;以免吃虧(像這次)或觸犯刑法之(��
- Daniel
確認對方突然開車門,對方主因或者完全責任你可能未注意次因也可能沒有當時應該先報警申請對方的強制險順便為日後的過失傷害(業務過失)留下伏筆=(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55816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我買的車體險��
- Erin
若要追究的話,是對方的錯。後方車輛行進間,對前方的狀況難免反應不及(開車門的人本來就要先注意),況且對方也違規在先。不過先道歉就先輸囉。這些明明錯在先,然後聽到受害者說抱歉,就很兇地把過錯丟到受害者身上的人可多哩。(若是在下遇到這種事的時候,搞不清楚狀況,大概也會向你一樣啦!)(在下若是心情不好,就直接回瞪再回頭離開。但請勿亂效仿,若是遇到惡劣的,恐怕讓你躺的進醫院)只是你已離開現場,恐怕求償無門;除非有
- Yuri
很多人都違規停車你下次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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