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對車禍方面有研究的網友能提供一些解決的方向我是原告狀況如下:101年9月9日15時36分在苗栗卓蘭中正西路卓蘭工務所前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一、駕駛行為:1.被告人駕駛自小客貨車,在卓蘭鎮沿中正西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至肇事地路口左轉時,因行經無號誌路口,左轉彎車未讓對向直行車先行,與對向直行駛入原告所駕駛之大型重型機車發生撞擊。2.原告駕駛大型重型機車,沿中正西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至肇事地路口時,因行經無號誌��
車禍侵權賠償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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