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10月初紅線違停(靜止下),對方從正後方撞上(有受傷但未住院)後來我們去申請初判,初判上面可能肇事原因是寫對方因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違規事實是寫我先生紅線違停可是對方父母知道後還是堅持我們要賠機車一半的錢我們自己的修車費要自己處理還要給她女兒錢我們自己的修車費要自己處理還要給她女兒生活費,原因是他女兒受傷了很可憐,可是我先生覺得這樣不合理,我們也去她家看她也包了紅包還帶水果禮盒,也說了後續賠償問題等初步判定下
車禍初步判定已經出來,可是對方一直覺得自己沒錯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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