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的責任歸屬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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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本月初發生一場小車禍,地點在重陽橋市機車道上,士林往三重方向下橋彎道。我因為跟前方機車距離太近發生1撞2的車禍,腰部左肋後方受傷,機車也沒辦法發動{後來察覺電瓶線鬆脫},當時只顧著被我撞倒其中一台傷勢比較嚴重的車主,{當時機車已經移置車道兩旁起碼可以讓2台小機車通過的距離}在莫約3到5分鐘左右一女騎士加速衝過,擦撞到我機車後方,整台機車倒飛出2台汽車距離,導致這女騎士受傷。問題來了:這位女騎士一開始到醫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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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2-01-15
林老師回覆您~先提供你以下觀念以及步驟參考~若有疑惑時,再來研討解決之道。我在本月初發生一場小車禍,地點在重陽橋市機車道上,士林往三重方向下橋彎道。我因為跟前方機車距離太近發生1撞2的車禍,依你所述,我方因未保持安全距離為肇事主因。建議你事故30日到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這張表上會寫出雙方的肇事因素,先釐清責任。腰部左肋後方受傷,機車也沒辦法發動{後來察覺電瓶線鬆脫},當時只顧著被我撞倒其中一台��
Ingrid avatarIngrid2012-01-11
我在本月初發生一場小車禍,地點在重陽橋市機車道上,士林往三重方向下橋彎道。我因為跟前方機車距離太近發生1撞2的車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未保持安全車距,未注意車前狀況,幾乎完全責任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腰部左肋後方受傷,申請對方的強制險機車也沒辦法發動{後來察覺電瓶線鬆脫},責任釐清,依法求償但是你可能完全責任當時只顧著被我撞倒其中一台傷勢比較嚴重的車主,建議關懷、安撫{當時機車已經移置車道兩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