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的一個早晨我載女兒去火車站座車,回家途中我方是綠燈我直行車車速約三十多行駛在快車道上,才過十字路口,就有一位女機車騎士,闖紅燈又沒載安全帽從路口衝出來,因為對方車速太快,我看到他時已在我車頭左方,我本能反應就閃及踩煞車,對方就撞及到我前右方,對方送醫後我基於人道關懷去醫院探望了九次,結果對方還沒出院就先向我保險給付,我是保加重責任險,要我方有責才理賠.對方醫療收據只有二千元多,拿不到他們要的數字,結果.就去找車禍��
車禍黄牛抓住人性弱點吸血鬼一樣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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