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不定時停車堵道,民事上可告對方如何賠償?依據那一條法條? - 法律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10-07-30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車輛不定時停車堵道,民事上可告對方要求對方如何賠償?可依據民法那一條法條?
#我們是住在一條無尾巷內,但卻有計程車常故意將車停車堵道(不用付停車費),至我們汽車無法進出,並且履勸不聽還惡言相向.....不得已之下,只好照相存證對其提告,但檢察官卻認為未達刑事要件以不起訴結案,...經再向交通大隊檢舉,已獲回文確認該車停車堵道違規,並有回覆公文為證!
#如此我們可對該計程車提出民事求償嗎??依據的是民事那一條例??(當然是能求償越多越好);可要求他打官司上法院這段期間,車馬費??沒上班影響的薪資嗎?或是精神損失??甚至因為對方停車堵道....我們無法開車進出改搭其他交通工具的費用嗎?需要對每樣索賠都提出單據證明嗎??
Update:
to:lidayshu ( 專家 4 級) & 神界天奇 ( 研究生 3 級 )
#目前主要問題是都沒有單據,只有照片與交警大隊的公文為證...證明對方違反法規!因對方停車堵道, 我改搭計程車....目前台灣計程車也沒有單據!哎!
#對其蒐證照相,洗照片的錢算不算??或者精神損失行不行??
#對方停車堵道停放的是私設道路(供巷內住戶通行用)所有權人是我的家族,或者以我家族所有權人控告其不當得利,是否可行???
Update 2:
#如果有律師費用是否可一併請求賠付??
Update 3:
TO:神界天奇 ( 研究生 3 級)
#是否能請大大說說:[不當得利的適用情狀]以及[請求律師費的特殊狀況]???
Update 4:
TO:神界天奇 ( 研究生 3 級 0
#有看過一下民法184~197條!但都只是條文原則,並無詳細內容!
如: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負賠償責任!
#其中並沒說那些細項可以要求賠償??能要求賠償多少??很難體會....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Genevieve avatar
By Genevieve
at 2010-07-30T13:33
1、你們的情形可以依據「民法184條規定」,因為「他車子擋路」,造成你們「進出不便」,受有「上班遲到被扣薪的損失」。
2、「打官司」期間的車馬費,沒法要求ㄝ! 法律沒規定!
3、精神損失....跟法律規定不合,沒法度!
4、改搭其他交通工具.....這...是可以要求,不過可能會有點小爭議啦!
你們開車也會耗損汽油...今天你們改搭其他交通工具,所以今天沒耗到汽油,
會有部分減少金額的爭議囉!
2010-07-31 18:27:47 補充:
給 lidayshu ( 專家 4 級 )
你那個 2010-07-30 23:44:11 補充
是 [錯誤觀念]
聖天更正一下你錯誤觀念
1、發問大大的案情,不適用[不當得利],你誤解法律規定了!
2、發問大大的案情,如果有請律師的話,律師費用不能要對方付的。
給發問大大~
1、洗照片的錢,與法律規定不合,也沒法度。
2、大大如有興趣的話,可以查一下民法184到197....可以稍微看一下,
或許會有些基礎概念囉!
2010-08-02 16:56:15 補充:
給 liday
哇~你刪太快....
不然聖天可以解說一下為何聖天會認為你的觀念錯誤的地方~
[不當得利的適用情狀]以及[請求律師費的特殊狀況]..
這是一般百姓都會誤解的~
你的熱心回答...令聖天佩服....雖有偏差..但雖作更正..
將來你再回答其他法律問題時...你的法律觀念會更上一層樓的~
請保持你的熱情~~~~
2010-08-12 15:41:35 補充:
看來!!!有必要慘叫幾聲啦!不過呢!聖天先「聲明」:簡單說明而已,有概念就好!懶得打很多字ㄝ! 一、不當得利的概念 聖天[舉例]會比較好記得:[例一]:喝別人的羊奶乙訂購羊奶,羊奶送貨員掛錯到甲戶,結果鄰居甲早上出門慢跑,以為是「試喝品」,就給它乾杯了![例二]:騎別人的腳踏車甲自己沒買腳踏車,某日在社區閒逛,看到社區內一堆腳踏車停放旁邊,看到有一台乙車沒鎖,便想騎兩圈就歸還。----------------------《簡單說明:不當得利的概念》公式如下:甲 去使用 「別人的」東西甲獲得某種便利而使 「別人某種權益」受到損失 例一:甲喝了乙的羊奶甲獲得羊奶的滋補..(頭腦聰明+0.125)乙損失羊奶的滋補,也損失一瓶羊奶的價值甲要賠償乙一瓶羊奶。 例二:甲騎了乙的腳踏車(聖天常做這種事>__<)甲獲得腳踏車的運動感覺乙損失腳踏車的壽命年限(甲騎會使腳踏車磨損,導致壽命年限減縮)甲要賠償乙「租」腳踏車的價錢這種案例,往往會當作甲向乙租腳踏車,給「50元租金」。----------------------《簡單說明:惡霸佔路,受害民眾「非」屬不當得利》那台計程車佔有「國家道路」不是佔有「你的」道路所以啦!不適用不當得利囉! 二、律師費可否請求? 這邊給一個小觀念,精闢的訴訟法解釋語來說:「萬事皆可請求,但無理由便駁回」簡單來說:大大「可以」請求律師費、不當得利、精神損失…「但」不合法,無理由,便會被法院駁回;也就是「你不能請求這些」。----------------------------回歸正題:律師費可否請求?聖天分兩方面來說:1、雙方有契約約定好。2、法律有規定。(民事訴訟法466-3) 觀看大大案件情形,你的案件屬於金額低於100萬元以下,所以沒法適用到民事訴訟法466-3囉!所以你可以請求對方給律師費?除非對方願意給你,否則「法院」會以「不合法規、無理由」駁回! 三、精神賠償可否請求? 其實跟前面的解說都差不多!1、契約有約定。2、法律有規定。觀看大大案件,除非對方同意給你精神賠償,否則「依法」,你請求會被「法院」駁回! 這邊簡單說一下「法律規定」的精神賠償情形:1、車禍的受害人身體受傷,或死亡,受害人、家屬可以請求精神賠償。(民法195)2、跟人訂婚約,結果不爽結,那要給善意的對方精神賠償。(民法977~979)3、甲已經結婚,卻騙乙女結婚,導致重婚,甲乙離婚後,乙女可以請求精神賠償。(民法999、1056) (完)------------------這三個問題呢,是一般百姓常常誤解的~聖天一併整理提出囉!看到這裡,如果你都有了概念,恭喜你!!! 你有了「進階+3」的法律常識了喔!你可獲得~~法律知識+3道德値+3經驗値+50體力+10智慧+7 聖天這幾天因為公司案件官司要看很多資料與整理所以沒注意到這篇啦!臨時草草起筆,可能字跡混亂、潦草,看不懂,還請見諒啦!期許聖天日後比較有空,再將這篇好好整編一下收入自己的部落格囉!先這樣~ 仍然繼續忙東忙西ㄉ聖天流~/(>_____<)/ Sh~XX~竟然要給我下雨啦!討厭騎摩托車被雨摸來摸去啦!
2010-08-12 15:42:57 補充:
聖天要大大去看法條規定,
意思是「看過,至少有些概念」啦!
總比都沒看過的好吧!
2010-08-12 15:45:39 補充:
給 liday
哇~你的謙虛與遠慮(刪文避免誤導)....令聖天佩服ㄝ!
也是聖天該校法的對象~~
聖天往往會忘了謙虛與遠慮...唉~年紀大了嗎? 開始健忘症~哈!!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10-08-01T18:46
給神界天奇 ( 研究生 3 級 )
謝謝指正!引用>>>不當得利<<<在此處確實不是很適當!但法律的觀念本人並未誤解!律師費的問題我答得太快了!提問大大的情形確實無使用律師的必要>>故無法就律師費一併求償<<謝謝你指正我的觀念>>>為免引導提問者產生錯誤見解>>自行刪除弊人之回答>>多謝指正!
2010-08-02 22:46:00 補充:
給神界天奇 ( 研究生 3 級 )
閣下法學素養極高!非本人所能及>>>回答法律問題必須如履薄冰>>否則引導提問者進入錯誤方向>>>也是罪過的一種>>>故>>>>>>刪除之<<<<
法律雖然有想像的空間!但還是必須以實務為重<<<謝謝您的建議>>>受益不淺<<
對提問的大大也說一聲抱歉<<<<<

請問我是否符合家庭因素替代役的申請資格?

Mason avatar
By Mason
at 2010-07-29T00:00
本人今年24歲,大學畢業要服役了。家父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行動不便。家母今年55歲,另有一個就14歲讀國中的 ...

急~違反交通規則肇事使人受傷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0-07-29T00:00
問題很長,
請見諒~
上個月20日我弟開車要從巷口轉彎至行駛車道,
先往左邊看沒有來車再往右邊看也沒來車,然後才開出,
結果一台直行�� ...

製冰棒是否需要許可證或著工廠登記?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10-07-29T00:00
我本身賣得是農產品,因為媽媽是農民自己做自己賣,也有營登,現在想要加賣冰棒,(一樣自己加工)仍是用農產品製作 ...

『出售土地增益』營所稅申報書該如何填寫?

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10-07-29T00:00
目前公司辦理歇業,現在須辦理結算申報,在五月份有出售一筆土地,處分資產利益58,000元。採擴大書審,純益率 ...

身分證換號與換行照問題?!(急)

Tom avatar
By Tom
at 2010-07-29T00:00
今天去監理所換了兩張駕照,,但是為什麼沒有查我的紅單紀錄?
也換成功了!因為我有一張紅單未繳!!
如果行照要換須繳清嗎?還有我身分證證號換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