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什麼的賠償? - 法律
By Selena
at 2011-01-01T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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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0,5247,11050302x132010122800650,00.html
網路爆粗口 高院逆轉判罰六千元
* 2010-12-28
* 新聞速報
* 【中廣新聞/彭清仁】
網友在網路上發表意見,由於意見不合,偶而會辱罵對方,但如果爆粗口,
可能吃上公然侮辱官司!一名呂姓網友以六個字的髒話辱罵袁姓網友,儘管
一審法官以兩造都是網路暱稱,無法辨識真實身份,不符公然侮辱的要件,
判處呂姓網友無罪。不過二審高院法官則是認為,網路雖是虛擬世界,但網
友使用的代號暱稱廣為人知,改判呂姓網友罰金六千元。
不少網友在網路上發表意見時,經常會出現意見相左的情形,但不要以為都
是網路暱稱,任意謾罵網友就沒有刑責!
被告呂姓網友在網路上,以六個字的髒話,辱罵袁姓網友,袁姓網友一狀告
上地檢署,全案新竹地院一審時,法官認為,類似事件應該由版主或網友們
抵制,不宜用刑法上的處罰過度介入;且罵人與被罵者都是網路暱稱,因無
法辨識真實身分,不符公然侮辱罪要件,判處被告呂姓網友無罪。
不過,全案在高院二審卻出現大逆轉!二審法官則是認為,網路雖是虛擬世
界,但屬大眾皆可進入使用的「公開」場域,且網友使用的代號暱稱,往往
廣為人知,故改判呂姓「公然侮辱」有罪,處罰金六千元。對新竹地院一審
判網路罵人無罪,原告袁姓網友表示,一審法官認定「網路代號不可推知當
事人是誰」,與常理不合。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也認為判決不合理而提出上訴,對高院法官改判罵人的呂
姓網友有罪,袁姓網友也感謝二審法官的細心公正,希望網友在虛擬的網路
世界裡,還是要注意言行,不然類似的糾紛一定會層出不窮。
而罵六個字的髒話罰六千元,平均一個字罰一千元,稱得上是「一字千金」。
===
小弟非本科系門外漢
1.上面寫道處罰金六千元,這是屬於刑事賠償嗎?
2.那處的罰金就是交給政府?
3.那麼如果是刑事賠償,被害人另外可以要求民事賠償對吧?
這金額就是給被害人的補償
用詞有錯麻煩請糾正一下,謝謝~
--
我在99%的人面前失敗了,但卻在1%的人心中種下了想法。
--
網路爆粗口 高院逆轉判罰六千元
* 2010-12-28
* 新聞速報
* 【中廣新聞/彭清仁】
網友在網路上發表意見,由於意見不合,偶而會辱罵對方,但如果爆粗口,
可能吃上公然侮辱官司!一名呂姓網友以六個字的髒話辱罵袁姓網友,儘管
一審法官以兩造都是網路暱稱,無法辨識真實身份,不符公然侮辱的要件,
判處呂姓網友無罪。不過二審高院法官則是認為,網路雖是虛擬世界,但網
友使用的代號暱稱廣為人知,改判呂姓網友罰金六千元。
不少網友在網路上發表意見時,經常會出現意見相左的情形,但不要以為都
是網路暱稱,任意謾罵網友就沒有刑責!
被告呂姓網友在網路上,以六個字的髒話,辱罵袁姓網友,袁姓網友一狀告
上地檢署,全案新竹地院一審時,法官認為,類似事件應該由版主或網友們
抵制,不宜用刑法上的處罰過度介入;且罵人與被罵者都是網路暱稱,因無
法辨識真實身分,不符公然侮辱罪要件,判處被告呂姓網友無罪。
不過,全案在高院二審卻出現大逆轉!二審法官則是認為,網路雖是虛擬世
界,但屬大眾皆可進入使用的「公開」場域,且網友使用的代號暱稱,往往
廣為人知,故改判呂姓「公然侮辱」有罪,處罰金六千元。對新竹地院一審
判網路罵人無罪,原告袁姓網友表示,一審法官認定「網路代號不可推知當
事人是誰」,與常理不合。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也認為判決不合理而提出上訴,對高院法官改判罵人的呂
姓網友有罪,袁姓網友也感謝二審法官的細心公正,希望網友在虛擬的網路
世界裡,還是要注意言行,不然類似的糾紛一定會層出不窮。
而罵六個字的髒話罰六千元,平均一個字罰一千元,稱得上是「一字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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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非本科系門外漢
1.上面寫道處罰金六千元,這是屬於刑事賠償嗎?
2.那處的罰金就是交給政府?
3.那麼如果是刑事賠償,被害人另外可以要求民事賠償對吧?
這金額就是給被害人的補償
用詞有錯麻煩請糾正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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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99%的人面前失敗了,但卻在1%的人心中種下了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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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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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eric
at 2011-01-03T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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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arb Cronin
at 2011-01-04T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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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udriana
at 2011-01-04T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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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nd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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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andy
at 2011-01-10T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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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teve
at 2011-01-12T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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