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是否構成侵占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我是仲介,房東委託我們代為出租,他本人也在出租套房寫上它的電話因為房東不識字,將要承租的人的電話轉給我們公司成功出租以後,房東到現場看,發現門外有10多雙鞋子,覺得不對勁敲門後發現,裡面住了男男女女10多人,此套房為一般不到10平的小套房,除了電費以外全包了,房東很生氣要他們全部搬走,當初出來簽約的人也拿合約來退租了,因為只住了三天,房東將租金全數退還,房東帶著我們公司專員到現場要清點,發現對方無意搬走,還說我們都有交租金給��

All Comments

Olivia avatarOlivia2011-08-31
版主你好:刑法第335條普通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成立要件:1.客觀上:(1)、須為「持有他人之物之人」(2)、侵占行為:行為人對於他人之物本來只有持有關係,但竟占為己有,以物之所有人自居,享受物的所有權內容,或加以處分,或加以使用或收益。(3)持有他人之物2.主觀上:(1)、侵占的故意。(2)、不法所有意圖。我想版主所提的那群人,著��
Jack avatarJack2011-08-30
承租人已經退租就已經表示合約中止了跟他們是幾個人要住沒啥關係現在賴著不走是無權佔有這種情況房東提出侵占告訴房客穩輸至於其他人交錢給代表人被私吞跟房東沒直接關係
Carol avatarCarol2011-08-30
大房東退錢給二房東,請問是否收回二房東手上的契約,若已收回,其他的房客不能續住,若是沒有收回,而且10來個分租房客手上握有分租契約的話,他們算是善意的第三者,算是承租,不算侵占。當然二房東在法律上是可分租給其他房客[法律上是規定不能轉租][分租跟轉租租的定義在於是否同住,同住的話叫分租,不同住的話叫轉租]他們如果不搬走,而握有二房東的分租契約的話,你拿他沒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