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有阻卻違法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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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ilbert
at 2009-08-08T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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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緊急避難中"衡平性"的要件,抽象的利益法律位階也只是初步的參考而已

並不是絕對,要衡量當時所有的情況做下判斷

試舉一例:

A與B兩人登山,突然衝出一隻黑熊攻擊B,B和黑熊格鬥成一團,A為救B,立即取槍射擊

黑熊,子彈貫穿黑熊,並擊中B的頭部,B當場死亡

就本例而言,A為救B卻殺死B,看起來是過當之緊急避難,然而A若不立即對熊開槍

B也將死於熊掌,開槍射擊反而有一線生機,因此從救助機會和避難所引起的風險觀察

保全利益大於犧牲利益,A阻卻違法,成立緊急避難(林山田,許澤天 刑總要論P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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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Dorothy avatar
By Dorothy
at 2009-08-11T00:49
關於這題有些學說似認為提高風險的情況不能構成緊急避難
Harry avatar
By Harry
at 2009-08-12T19:34
唯在罪責方面可因其無期待可能性(生死交關,很可能瞄不準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09-08-16T17:10
)論以無罪
Megan avatar
By Megan
at 2009-08-20T16:56
過失犯的緊急避難 學說上似乎都是用「保全法益」和「對於
可能被犧牲之法益所製造的風險」來作衡量 這和故意犯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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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ia
at 2009-08-24T13:43
「實害vs實害」來作衡量 有相當大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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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gnes
at 2009-08-26T17:22
所以說 法益位階確實並非唯一標準 但是 卻也不是講完這句話
就能解決問題的 真正的困難在於「風險vs實害」要怎麼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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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rdy
at 2009-08-26T23:25
其實本題是故意犯,A主觀上對於B之死亡也可接受

共同實施殺人預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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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ucy
at 2009-08-08T01:08
ABC三人 對D有深仇大恨 故相約共同計劃 殺D 於某天晚上 ABC三人 持兇器在D家門口等待D回家 欲將其殺之 豈料D於返家途中 車禍死亡 試問 ABC三人 是否皆為 殺人罪的預備犯? 那與刑法28條是否 有所出入? - ...

這樣有阻卻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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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ily
at 2009-08-08T00:10
推 Feuerbach:我贊同這種說法 不用到推測承諾 難道一塊玻璃車窗 08/07 00:07 → Feuerbach:的價值大於一條狗之生命 車窗應該沒那麼貴巴? XD 08/07 00:08 推 ikai99:我也贊同這種說法~ 狗的價值應該是比玻璃來的高的 08/07 00:09 推 khch ...

翻譯後的版權歸誰?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09-08-07T22:18
我創作了一篇文章請翻譯社翻成英文,請問一下翻成英文的文章版權是我的嘛? 文章將用於商業用途,我是否要請翻譯社簽署版權轉讓文件。 多謝回答。 - ...

垃圾郵件是否違法?

William avatar
By William
at 2009-08-07T21:19
請問散發垃圾郵件 目前在台灣是否構成違法 謝謝 - ...

民視娘家剛剛...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09-08-07T20:37
剛剛上演了一個很囧的法庭... 真的是非常好笑= =.... 判監護權屬於母親還是外婆 這應該判都不用判吧... 正常來說根本連庭都不用開了.... ---------------------------- 剛剛辯護人 說 我的當事人想要[自訴] 法庭上--andgt;自訴 這是哪個編劇搞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