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與侵占遺失?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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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上午手機遺失
原本上午打都能連接
但後來下午就被關機

當日報案為遺失
沒有什麼三聯單只有遺失立案證明

之後上網查詢才得知若是報案為侵占遺失
才有可能是主動查案

請問這是真的嗎?

我想詢問的是:若已報遺失還能再改成侵占遺失嗎?

因為看網路的說法是說此兩項為不同
但打電話去詢問分局又說此兩項是一樣的

分局說法是說:東西不見就是遺失,若有人撿到不還就是侵占
所以報遺失就是等於報侵占遺失!

但網路有手機遺失經驗的網友,是直接報網警[侵占遺失]

所以有些不理解,再麻煩各位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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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rianna avatarBrianna2009-08-23
因為報遺失只是方便拾得人物歸原主 屬於民事問題
然而侵占遺失物是犯罪行為 只不過 亂報可能吃上誣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