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肇事的悲劇一再發生,為何禁绝不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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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Ula
at 2013-05-3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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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遭酒駕撞腦死 柯文哲主任慟:孩子,原諒我。老師盡力了
圖片參考:http://l3.yimg.com/bt/api/res/1.2/xLAqCyHYCPNGofBq...
NOWnews – 2013年5月31日 上午11:29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又是酒駕害命!台大創傷醫學部主治醫師曾御慈28日過馬路時,遭酒駕車闖紅燈撞上,送醫後判定腦死。身為該醫師指導老師的台大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今(31)日凌晨在臉書上留言「孩子,原諒我。老師盡力了,但是我沒能把你救回來。」柯文哲po文指出,「星期二晚上11點,我還在辦公室改作業。總機轉來警局之電話,我的部門的曾醫師車禍被送進亞東醫院,情況危急。警察尚未聯絡到家屬,所以先通知台大醫院」。「我衝出醫院搭上計程車趕到亞東醫院急診處,嚴重頭部外傷深度昏迷,臉部腫脹變形,已經插管,右手右大腿骨折。電腦斷層顯示:腦部嚴重挫傷水腫、後腹腔出血。因血壓持續不穩,只好直接推進手術室進行手術止血。因為我都來了,亞東醫院外傷相關醫師幾乎傾巢而出,首先剖腹探查找到出血點予以止血,雖然後腹腔仍有大量血塊,但判定大致血止住了,血壓可維持,所以接著開顱手術。鑽開頭蓋骨時,神外醫師說:腦壓很高。」柯文哲po文說,「我說顱內壓測量導管先進去。當我看到螢幕上的數字超過70 mmHg,心裏一沉,知道腦壓太高大勢已去了。望著一房間的醫師、護士,手術台上躺著的你連腹部傷口都還開著。我只能在心裡說:『孩子,原諒我。老師盡力了,但是我沒能把你救回來』。」柯文哲po文說,「曾御慈醫師,32歲,臺大醫院急診後送病房主治醫師,照顧這個醫院傷病最嚴重的病人。她是感染科醫師,也負責愛滋病人的長期照護。在這個功利自私的社會中,一個願意奉獻自己去照護社會最弱勢病人的好醫師,在過馬路時,被一個酒駕開車闖紅燈的人撞死!」再多的責難,又有何用?也挽不回她的生命。柯文哲悲歎,「天啊!我們還要讓這種悲劇繼續發生嗎?」是我國法律上的處分太輕?國人的道德觀念薄弱?有錢會作怪?還是另有原因呢?
Update:
感謝Andy 大德賜答:酒後駕車會影響判斷力和操控力呢,謝謝!
Update 2:
感謝胖哥 大德賜答:酒後駕車肇事刑責還是太輕,是悲劇一再發生的原因,感謝 您的讜論謝謝!
Update 3:
感謝拉布拉多的黃金獵人賜答:是應該好好思考該怎麼正視此問題了。謝謝!
Update 4:
感謝 Ariel 大德賜答:我們的法律做得太不扎實!
的確是要把自己本身做好,注意自身安全,眼看四方耳聽八方!!
謝謝 您!!!
Update 5:
感謝各位 大徳.善知識賜答,提供卓見,佈施點數,謝謝 大家!!!每位 大德都解答得很有識見,難以分出高下,因此將投票決定最佳解答屬誰?感謝 大家熱情參與,謝謝!!!

All Comments

Irma avatar
By Irma
at 2013-06-03T05:15
大大們您好:
酒駕是現今肇事最多的原因,也是台灣現今社會的憂患
為甚麼酒駕事件頻傳,人一下就天人永別
那是因為台灣的法治社會實在做得不夠扎實~!
我們可以在新加坡這個國家看見真正有用的法律
他們用嚴刑峻罰來告訴人民:你做錯事了!
在新加坡,鮮少人有勇氣犯法,連口香糖多不敢亂吐
這代表新加坡政府實行的法律成功了
再看看台灣,我們採取矯正的緩和方式,或者只有罰緩懲戒。
而且,只要你有錢,你可以減刑呢~!
這就是為甚麼台灣酒駕肇事多多的原因,我們法律做得太不扎實了!
最後的誠心建議:不管如何,我們該把自己做好,注意自身安全,眼看四方耳聽八方!!
Cara avatar
By Cara
at 2013-06-04T18:01
這是立法委員怠惰的問題!
在原本是補丁式的刑法中,只要增列刑法第271條第3款:<酒後駕車,並驗出酒精成份,視為第1項預備犯罰之。前項未遂犯亦罰之。>!
即:酒後駕車即被視為預備殺人犯,無論有無肇事,無論有無人員傷亡,皆以預備殺人罪起訴,各別情況再讓承審法官定奪。
毒品藥物部份,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增訂條例,符合上述刑法271條第3款的處分比例即可。
所以,本案問題點=在立法委員。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13-06-02T15:01
不只是酒駕要重罰、無駕肇事的情況更是嚴重(政府不重視、百姓也不正視)、服藥(含毒品)駕駛肇事也不少… 。酒駕重重的罰、即使杜絕了後面那2種肇事因素也會不斷上演馬路悲劇。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13-06-01T19:11
為避免酒駕者對傷害他人行為無感,並預防類似悲劇一再發生,肇事醫療費用應改由酒駕者自行負擔。
讓酒駕者知道全民唾棄這種行為。
http://tw.news.yahoo.com/%E7%B6%B2%E5%8F%8B%E7%99%...
Blanche avatar
By Blanche
at 2013-06-01T11:09
重點是「拼酒文化」遍及各領域各階層.
此風氣不改,酒駕不可能遏止,
前門祭重罰,就有人開後門,
酒駕罰款不可謂不重,
就是有人能找出「一罪不兩罰」以降低其責任.........
Ina avatar
By Ina
at 2013-06-04T05:27
全力支持 → 酒後還開車者,若出事乃至撞死人,以蓄意殺人審判之。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13-06-04T16:00
平長開車對危險的意識不夠,在路上易被他人喇叭激怒,所以習慣以快回應。會喝酒也我猜酒肉朋友太多了,或習慣性飲酒,明知飲酒專注力會下降卻還上路。這樣實在沒辦法,有許多人不在乎危險,所以只能自己多加注意馬路四面八方的危險─每次上路都一定要有發生意外的假定,抱持這樣的心態就會更加謹慎,特別晚上光線不夠要更加小心。我猜那時女醫師應該很累,如果是我,應該就大眾運輸工具回家,摩托車放醫院。
我是這樣騎機車的~
George avatar
By George
at 2013-06-04T21:15
法律是人類最偉大的智慧結晶,但人類卻是世界上最矛盾的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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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ith
at 2013-06-01T00:36
國人法治教育薄弱~~~
對造車輛闖紅燈(嚴重侵犯路權),就算不是酒駕,一樣是悲劇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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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ydia
at 2013-06-01T06:42
168說的真好,要嘛沒有車、要嘛沒有酒。
Hedy avatar
By Hedy
at 2013-06-02T03:20
台灣人~知走,毋知死;知死,毋知走.
永遠都是做了之後才知道要後悔.....
而且可悲的是後悔只是短暫的.
不知錯~難勇於認錯改過~才是永恆的....
下面這則發問者的問題...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真不知政府與社會大眾該用何種方式來杜絕酒駕所延生的悲劇.
2013-06-01 11:07:38 補充:
酒駕致死 修法通過 最重判10年
作者: 唐筱恬╱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6月1日 上午5:30
立法院趕在會期最後一天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酒測值達○.二五毫克,就被視為不能安全駕駛;酒駕致死者,將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於宣告無法緩刑,希望能夠透過重罰遏阻酒駕歪風。
朝野協商日前也達成共識,加重酒駕肇事逃逸者的刑責,從現行判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調高為判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酒測值 明確入刑法
台大女醫師曾御慈日前慘遭酒駕男衝撞,呈現腦死狀態。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首度在刑法「酒駕條款」將「酒測值」明確入法。
2013-06-01 11:08:48 補充:
民眾未來只要酒駕遭攔檢,吐氣含酒精濃度達到每公升○.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五%以上,就被視為不能安全駕駛,等於是喝兩瓶易開罐啤酒或半瓶紅酒,或一碗熱騰騰的薑母鴨,一旦開車上路,就可能成為「現行犯」被移送法辦,並留下前科紀錄。
此外,有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其他相類之物、毒品、麻醉藥品致不能安全駕駛者,與酒駕超標情況相同,都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酒駕致傷 最重七年
2013-06-01 11:11:00 補充:
另外社會矚目的「葉少爺」葉冠亨酒駕撞死人命一案,引發社會公憤。新法還加重結果犯刑責,將酒駕致死者的刑責,由現行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酒駕致重傷者,刑期則由現行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至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希望能藉此~讓喜好杯中物者一個警惕.
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Ula avatar
By Ula
at 2013-06-03T03:33
糟糕又可惡的肇逃人,是不是應該修法肇事逃逸的人應該以“殺人罪”,來辦理。
政府一天到晚修法酒駕提高刑責不止亡羊補牢也失其立法用意。
在台灣犯罪是典型有錢人內神可通外鬼重罪輕判,老百姓只能自力求生。
根本就不會重判,台灣是犯罪的天堂,罪犯的溫床,法官自由心証下素質參疵不齊。
光一堆死刑犯每日浪費社會資源就知道為何台灣的法律一點執行力都沒有,根本就不怕。
這種事情政府再不重視酒駕枉死的事件每天都會發生,政府是應該好好想想該怎麼正視民生問題。
George avatar
By George
at 2013-06-03T09:41
酒駕肇事的悲劇一再發生,為何禁绝不了?→治亂世應用重典 。我個人覺得刑責還是太輕,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酒駕肇事致死者,應以故意殺人致死罪論處;酒駕肇事致傷者,則以故意殺人未遂罪論處。那一般臨檢發現的酒駕,論以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責,不再有所謂的生理測試通過沒事,論罪者ㄧ律不得易科罰金或易服勞動役,都直接進監牢坐監。
Ula avatar
By Ula
at 2013-06-04T02:42
感謝:168 /張澄/∮陽光小子∮/牧羊少年:諸位善知識卓見!
不知可有妙計良策可以減少酒駕肇事呢?
例如:永遠吊銷駕照?
罰款罰到破產?等....
當然要修法才行.
2013-05-31 16:19:44 補充:
感謝碎夢星辰 善知識高見!
不知有何方法能讓世界上最矛盾的生物超凡入聖行菩薩道?
2013-05-31 23:20:38 補充:
感謝大瑋 善知識高見!
蓋頭鰻不少呢..........
2013-06-01 16:45:28 補充:
感謝大瑋 ( 大師 1 級 大人提供完整的資料:給大家能了解最新的法規資訊,讓喜好杯中物者得到警惕: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感謝!!!!!
2013-06-01 22:07:16 補充:
感謝 日月入懷 集起與滅盡 ( 大師 1 級 )大人讜論:酒後還開車者,若出事乃至撞死人,以蓄意殺人審判之。
感謝!!!!!
2013-06-03 17:48:05 補充:
感謝
cck( 研究生 1 級 )大人高見!酒駕最好能連續罰,拼命喝就拼命罰,罰到吃不消才行!
2013-06-04 06:46:28 補充:
熱烈歡迎海 豚 ( 知識長 )法駕光臨!強烈支持:為避免酒駕者對傷害他人行為無感,並預防類似悲劇一再發生,肇事醫療費用應改由酒駕者自行負擔。
讓酒駕者知道全民唾棄這種行為。
http://tw.news.yahoo.com/%E7%B6%B2%E5%8F%8B%E7%99%...
感謝提供以上訊息,謝謝!!!!!
2013-06-05 09:51:27 補充:
歡迎空無一悟 ( 專家 5 級 )好友重現江湖!不只是酒駕要重罰/無駕肇事/服藥(含毒品)駕駛肇事,統統要重罰才是!
2013-06-06 23:37:03 補充:
感謝善良正義的收數王2: 大人高見!立法委員正經事怠惰,旁門左道的事就不怠惰了!聽說會計法修正案政黨密室摸黑協商二十分鐘內搞定,結果漏掉一個字,弄得掀然大波,詳見: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不吝指導,謝謝!!!
2013-06-14 08:15:22 補充:
醉漢撞飛女大生十二萬元交保
大執法前2小時…醉漢撞飛女大生


中時電子報作者: 阮oo╱花蓮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6月14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阮oo╱花蓮報導】
酒駕加重刑責新制十三日零時「因應民意」上路,沒想到前二小時竟有一名東華大學歷史系大三女學生王o,遭酒駕的胡姓男子撞成重傷,在花蓮慈濟醫院加護病房與死神搏鬥,昏迷指數僅剩三,情況很不樂觀。(以下略)
2013-06-15 20:31:57 補充:
送曾御慈 母慟訴「尊重生命別酒駕」


TVBSTVBS – 2013年6月15日 下午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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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女醫師曾御慈,因遭酒駕肇事撞成重傷腦死舉辦告別式,下午則是辦親友們追思會,曾御慈丈夫在告別式現場看到親友們哭紅雙眼,甚至還一度哽咽到說不出話來,而從小視曾御慈為掌上明珠,曾媽媽更是不能在告別式上白髮人送黑髮人,她積壓一整個上午的情緒,到了下午追思會首度鬆口,再次呼籲大家尊重別人生命,不要酒後駕車!字字句句透露無奈,讓人看了鼻酸。
曾御慈母親:「請尊重別人的生命,喝酒之餘,請不要開車。」(以下略)
2013-06-15 20:37:46 補充:
酒駕大執法 移送416件


中央社中央社 – 2013年6月15日 下午5:22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5日電)警政署今天表示,酒駕新法上路,截至14日止,查獲全台酒駕違規共618件,其中遭移送法辦416件,拒絕酒測47件。
酒駕降低標準及加重罰則新法上路,警政署統計全國警察機關在13日至14日執行酒駕攔查數據,共查獲酒駕違規618件,其中行經路檢點,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1件、拒絕酒測47件、移送法辦416件。
警政署說,酒駕降低標準和加重罰則新法規定已開始實施,呼籲民眾確實遵守酒駕規定,勿心存僥倖,為逃避移送法辦而拒絕酒測。
2013-06-15 20:38:39 補充:
警政署表示,民眾若酒駕經攔查拒測,經執勤員警勸導和警告,並告知拒測可依法處新台幣9萬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3年不得再考領,如仍拒測,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1020615
Ethan avatar
By Ethan
at 2013-06-02T08:32
人本就有好有壞會犯錯,要有這層本質的認識.....
只要這世界還有人存在,明天會一直來,悲劇仍會繼續發生
法律存在這世界的歷史那麼久遠,殺人者(犯罪者)可曾滅絕!?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13-05-31T14:04
僥倖心態 所以意外常發生
大家都在想 警察又不是天天路檢 怎麼會抓到我酒駕
就好像現在規定後車乘客要使用安全帶 還不是一堆人沒使用
2013-05-31 13:51:02 補充:
所以說真要預防根本無法徹底防酒駕
除非像伊朗回教國家 一般日絕對禁酒
之前 有一伊朗男子 喝酒被判刑 第3次還喝 被判死刑
很誇張 但也因為這樣 伊朗絕對沒酒駕發生
再不然學學新加坡鞭刑 但台灣是人權至上 更不可能
也就是說寧可天天發生酒駕肇事 也不要侵犯喝酒開車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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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n ava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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