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裡的錢,被家人偷領走,可告,還有小孩可以給女方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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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結緍己十多年了,最近才知道錢己多年錢被偷領走了,有什麼辦法告之前因老公的姊在銀行上班,公公說要給他做業基,所以結婚的後天就去開戶,順便定存起來,而銀行本跟印章全都在公公那,但最近想跟他拿,但是他拿不出來,查銀行錢以沒有了,我該如何是好,而且目前銀行也改名子公公本身欠人錢,而信用不好,而老公是做公公的擔保人,所以信用也跟著不好,目前只有婆婆信用目前還好,而公公目前有殘障卡,而老公也有是經神分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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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ame avatarMadame2010-10-23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blog/smiley/39.gif★*如果兩個人的個性不合,又不相愛了,或則您不想繼續和那一群人一起生活,勸您早日脫離苦海,尋求您的幸福人生ㄛ!★*而且您的老公有「精神分裂症」,符合離婚的要件<如下說明>,直接去戶政事務所辦理『協議離婚』即可.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蓋章就可以了;如果您老公死都不肯辦理『協議離婚』,就可好到法院提出『裁判離婚』.離婚後可以向法院「聲請」小孩的監護權,提出告訴後,依您老公目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