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女生服兵役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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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聲明,我不是讀法律的人,只是對於這個議題好奇想了解一下
最近這冷飯又被重炒了
雖然之前大法官已經有針對這個議題做490號釋憲案

不過我有一點很疑惑
依照憲法第二十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那兵役法第一條也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

根據國中公民所學習的,任何命令或法律與憲法牴觸皆無效
我想問,那這樣算不算已經跟憲法牴觸了?畢竟憲法所涵蓋的是全體中華民國國民
而兵役法只有指中華民國男子
而且釋憲案也說因為社會角色不同之類的.....所以女子不需要服兵役
這樣算不算也是牴觸憲法,也無效呢???
非常好奇這次政府會怎麼回應這個議題

想要了解一下這樣到底算不算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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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6-10-11
不算,憲法是授權給法律,而法律則挑生理男性服役。
用集合的概念想會比較清楚。 最近的連署案我記得是從
Jack avatarJack2016-10-13
社會角色的這個定義去挑戰法規。
Gary avatarGary2016-10-18
比較讓人疑惑的是,女性不用服義務兵役,但是可以當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6-10-22
志願役~
Necoo avatarNecoo2016-10-26
現在某黨完全執政,一個追殺法律三個月內就可以出爐
Oliver avatarOliver2016-10-27
與其在那邊論辯兵役法是否合憲,不如直接找立委修法
至於志願役? 在法條上就有給女性自由的選擇了:D
Mary avatarMary2016-10-29
在大家看追殺看很爽時,好歹也該冷靜思考這樣是好還是不.
還是不好......
Dora avatarDora2016-11-03
不知道哪天權力 翻轉時,另外一個政黨會不會更狠.....
Dora avatarDora2016-11-07
除非反過來,憲法規定「男子」而法律卻規定「人民」這嶔
Hardy avatarHardy2016-11-11
才是牴觸憲法(怎麼亂碼了)
Ula avatarUla2016-11-15
這就是為什麼要大法官解釋憲法啊
Rachel avatarRachel2016-11-19
時空背景也會影響大法官的見解,490畢竟很古老
Zora avatarZora2016-11-24
然後490是說法規規定男性是可以的,反推這解釋規定男女
應該也是沒問題的,更何況後來出現替代役、研發替代役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6-11-27
兵役已經不是純軍事戰鬥範疇,社會醫療研發等都在範疇內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11-28
所以立法者多數如認為要變更,那問題並不大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6-12-03
限男性→有歧視女性的意涵在內,意思是女性做不到
這也跟性別平等的價值不同
Linda avatarLinda2016-12-03
QmQ不過,我認為任何人都不該服役,浪費國家資源
拔草測風向跟掃地,冒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