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請問未滿16歲以上未滿18歲犯了強暴未遂但沒有確實證據可以成立嗎?是屬於刑法還是民法?判刑是罰金還是..?大約會賠多少?Q2.請問未滿16歲的女生去未滿18歲的男生家裡住犯法嗎?監護人可以提告嗎?男方家長是同意的但監護人不同意這樣成立嗎?判的是男方有罪還是男方家長?Q3.請問被害人需要請律師嗎?律師的費用大概多少?Q4.可以推薦關於以上法律比較厲害的律師嗎?Q5.如果女方是自願到男方家里住而被強暴但未遂還是可以告他們嗎?謝謝
關於強暴未遂和律師等問題..20點(急!!!!)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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