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手機留置權及相關法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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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A今天撿到一隻手機,但是因為忘記,而在五個月後想起,並要求失主手機等值30%的錢1.手機有留置權嗎,該如何留置,而那30%的錢該參考何者?2.A會被告侵占嗎,若沒有使用,並且在六個月內通知主人?3.何謂侵占罪,有時間限制或定義嗎,怎樣才會成立?4.若今天失主因30%的錢而放棄了手機,但又在事又後告A侵占,那A在當時要使用留置權時,必須留下哪種證據,必須通知警察自己要留置手機嗎?...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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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1-09-13
1.撿到手機應交給警方一般人無留置權不然有侵占遺失物之罪名2.警方應將該物品登記做一收據交由拾獲之人(也可於當時表明需報酬請求不能超過該物之十分之三)3.警方應將此物公告於相關網站或公告處讓失主查詢4.六個月內對方無認領或認領不願領回屬拾獲人所有若對方認領警方須通知拾獲人如有相關費用在認領人未付清之前可請警方暫時留置等待認領人付清後才行領取PS1.侵占是指明知為誰物品而強行為自己或第三者不法之所有若一開始不知該物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