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死刑與廢死 - 法學
By Adele
at 2011-11-30T20:15
at 2011-11-30T20:15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haogo24 (Richie)》之銘言:
: 其實版大說的有理 可以仿效新加坡鞭刑等
: 但其實換個角度想想
: 如果今天是您的家屬(不是詛咒您 只是希望您換個立場想)
: 被強姦後又痛下殺手滅口又把屍體謂野狗吃 等
: 許多殘暴手法 你依然能接收加害人只被處以鞭刑等刑罰嗎?
新加坡的鞭刑只是一個舉例
我的重點是希望讓加害人受到跟受害人相同或更多的痛苦
這樣才是公平的
不然像是上面舉例的罪犯 比起讓他痛快的一槍斃命
我認為 讓上例罪大惡極的罪犯 永恆的活在無盡痛苦之中才是嚴重的懲罰
: 當然您說保險制度補償被害者家屬 但錢哪來?
: 保險公司嗎?有哪間願意?投保人是誰?
保費當然是人民自己啊 像是健保的保費也是人民自己交的
"犯罪受害意外險"
這個險的保費其實也是很顯著的治安指標
治安很好 都沒有人犯罪 就沒有人受害 不用賠償 保險費幾乎就是0
治安很差 一堆犯罪加害人 一堆人受害 天天都在賠保證金 保險費一定很貴
當然在實務上還有成為被害人的機率也會影響保費
例: 台北市政府的公務人員 & 特種營業場所服務生
很明顯這兩者的保費應該差很遠
這時候保費也是很顯著的人身安全指標 保費越低的人越是安全
有任何人能保證自己一生一定都不受犯罪加害者的侵害嗎???
我認為 答案是否定的
所以這樣的保險應該是有效用的
: 國家賠償嗎?還不是人民買單?
國賠 是加害人賠償喔 可以看看江國慶案的賠償
: 死刑一旦執行就無法回復
: 所以執行死刑前 一定要達到客觀上100%的犯罪證據
: 才可動刑!!
客觀100% 這是不切實際的想法
死刑的不可恢復性這也是廢死團體的論述要點
我也因此提出那不如就讓加害人生不如死
可以達成處罰的效果 又沒有不可恢復的問題
: 這是小弟愚見 歡迎指教
--
: 其實版大說的有理 可以仿效新加坡鞭刑等
: 但其實換個角度想想
: 如果今天是您的家屬(不是詛咒您 只是希望您換個立場想)
: 被強姦後又痛下殺手滅口又把屍體謂野狗吃 等
: 許多殘暴手法 你依然能接收加害人只被處以鞭刑等刑罰嗎?
新加坡的鞭刑只是一個舉例
我的重點是希望讓加害人受到跟受害人相同或更多的痛苦
這樣才是公平的
不然像是上面舉例的罪犯 比起讓他痛快的一槍斃命
我認為 讓上例罪大惡極的罪犯 永恆的活在無盡痛苦之中才是嚴重的懲罰
: 當然您說保險制度補償被害者家屬 但錢哪來?
: 保險公司嗎?有哪間願意?投保人是誰?
保費當然是人民自己啊 像是健保的保費也是人民自己交的
"犯罪受害意外險"
這個險的保費其實也是很顯著的治安指標
治安很好 都沒有人犯罪 就沒有人受害 不用賠償 保險費幾乎就是0
治安很差 一堆犯罪加害人 一堆人受害 天天都在賠保證金 保險費一定很貴
當然在實務上還有成為被害人的機率也會影響保費
例: 台北市政府的公務人員 & 特種營業場所服務生
很明顯這兩者的保費應該差很遠
這時候保費也是很顯著的人身安全指標 保費越低的人越是安全
有任何人能保證自己一生一定都不受犯罪加害者的侵害嗎???
我認為 答案是否定的
所以這樣的保險應該是有效用的
: 國家賠償嗎?還不是人民買單?
國賠 是加害人賠償喔 可以看看江國慶案的賠償
: 死刑一旦執行就無法回復
: 所以執行死刑前 一定要達到客觀上100%的犯罪證據
: 才可動刑!!
客觀100% 這是不切實際的想法
死刑的不可恢復性這也是廢死團體的論述要點
我也因此提出那不如就讓加害人生不如死
可以達成處罰的效果 又沒有不可恢復的問題
: 這是小弟愚見 歡迎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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