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照片被盜用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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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nnie
at 2009-07-22T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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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圖片說明版 非洗人氣...可以不用點沒關係

=> http://www.wretch.cc/blog/bomifruit/14667900



大家好~前陣子我無名相簿 我家狗狗的照片 被狗販盜用

他在拍賣幼犬徵配種頁面上放的是我家狗的照片

拍賣網頁提供的相簿網址點進去之後 幾乎都是從我這邊抓過去

我在對方網誌或是留言板留言多次 請他移除照片

但是他明明都有更新 也有在回覆別人 卻不理會我的要求

於是我忍無可忍 把網頁存檔po在自己的網誌宣傳

藉以告訴朋友 我並沒有從事賣狗

結果對方來我網誌留言 還很理直氣壯

他說我的相本並沒有註明裡面的主角和狗就是我 也沒有註明不可以轉載

賣狗的網頁也沒有說 幼犬就是拍賣網頁上的母狗所生

他養狗的時候我可能還在吸K 等等


我想問

第一 : 我目前還不知道他有沒有申請寵物登記執照 他也沒有清楚的回應

我怕檢舉他無照販賣動物 反而會被反咬一口毀謗污告之類的

有什麼方法可以查他有沒有登記呢?

第二 : 這樣應該算是侵犯智慧財產權 狗狗應該是沒有肖像權

如果我想告他 但是他把照片網頁移除的話

我還能告嗎? (我有將網頁拍照存檔 但是怕會不會被說是修圖)

第三 : 根據他對我的回應 或是我網誌裡對他的描述 是某有牽涉到人身攻擊

這是我對他的描述

**
要不要臉啊你 你有寵物執照嗎你 賣啥屁狗?
台灣就是有你這種自私白目非法私人狗販
才會一堆有遺傳疾病的狗
**

這是他的回應

**
你已為你是海綿寶寶阿?
我家附近還有賣麵包的?
我家養這種狗我看你都還在吸X呢?
**

我承認自己用字比較尖銳 畢竟打文章當下心情不是很舒爽

對方都用隱喻的 我總不能跟法官大人說 她罵我是海棉寶寶 賣麵包的吧





以上幾個小問題 要麻煩處理過或是高手幫助我一下了

如果有什麼地方描述的不好 請指教見諒 >"< 我會修改的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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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刷卡換現金的行為違法嗎?

Michael avatar
By Michael
at 2009-07-22T11:22
請問若企業底下的銷售部門主管 1.將客戶現金支付的貨款,以自己持有的信用卡刷清(獲得紅利積點) 這樣違法嗎?若違法是哪一條? 2.主管與刷卡集團共謀刷卡換現金,需錢孔急的借款人刷卡購買商品, 向集團合意扣除手續費後換現金,集團取得商品轉賣脫手,主管獲得業績 這樣違法嗎?若違法是哪一條? ...

關於原因自由行為....

Xanthe avatar
By Xanthe
at 2009-07-22T09:06
你的問題點還蠻多的 .... 先從你最後一個問題說起吧... 要討論到罪責的前題是什麼? 行為-andgt;T該當-andgt;R該當,才需要討論罪責, 當我們看到一個行為人做了一件事,當然是看他行為時的狀態,也就 是你說的行為階段(或是 後行為),如果行為時有故意過失,也滿足違 法性,才需要考慮罪責。 ...

六個月前發生的一場車禍

Eden avatar
By Eden
at 2009-07-22T05:14
對方騎摩托車因講手機時看到前方有小狗衝出來緊急剎車 我因此閃避不及撞上 車修了幾千 人也受了傷 他沒有受傷 再做筆錄的時候我有講他是在講電話而緊急剎車 初步研判表出來了 他有肇事責任 他都不太理我 我也有爬文看過許多的案例 我似乎可以告他過失傷害 可是發生時間已經超過所謂追溯期的六個月了 我該如何維護我的權益 ...

關於原因自由行為....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09-07-22T00:05
目前刑法第19條第3項原因自由行為不適用同條第二與第三項 但現在問題是 : (1)如果甲原因階段有故意殺害乙的犯意 但行為階段卻不小心撞死丙 該如何處斷? (2)同上 如果行為時甲把丁誤以為乙殺害 這種等價客體錯誤又該如何處斷? (3)又如果甲原因階段因過失自陷於限制或無責任能力 但行為時卻故意打死乙 又該如 ...

言語辱罵

Mary avatar
By Mary
at 2009-07-22T00:01
最近因為被一個以前同學騷擾 MSN.網誌....都用難聽言語辱罵 想說寄個存證信函給他以示警告 畢竟不想走上法院(麻煩) 如果真的不行只能控告他妨礙名譽或誹謗 以下幾個關於存證信函的問題 1.存證信函是否是給告對方前最後通牒的意思? 2.存證信函移地定要有對方地址? 3.存證信函寄給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