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租車的問題有點長請幫幫我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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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跟乙車行租了一台非營業車牌的車子,車牌為ZC-****,甲借給了丙駕駛。結果丙撞上了分隔島,當時甲不在車上,丙私自聯絡了乙車行。由於沒有傷到人以及車輛,也就沒報警了。乙車行到達了現場,聯絡了拖車業者,再等待拖車時,乙車行同意把租車資料改成丙的,並簽下了一張50萬元本票。經過保養場的估價,維修費要22萬,加上"營業損失"車行開口要25萬。丙口頭上答應乙車行要分期付款,乙也答應了丙的要求。數日後丙就不見人影了。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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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ke avatarJake2012-09-18
板大您好:A1:本件丙應為實際負責賠償乙損失之人。至於車行非法營業當然是可以舉發該車行,但仍需負損害賠償責任。A2:這部份可能需要看過更改後的契約書才能判斷是不是有偽變造文書的可能。A3:這部份不太了解何來有侵佔的可能。還請板大多提供一點線索,詳細描述主張有侵占罪的來龍去脈。A4:可以主張不當得利請求返還。歡迎來信或及時通線上討論,亦可至部落格免費留言諮詢。...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