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用量標準.添加物其功能,有分哪十七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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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公佈的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用量標準及添加物依據其功能,共分為哪十七類,有哪十七類,請簡述
請大大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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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ah avatarDinah2010-01-13
食品資訊網 http://food.doh.gov.tw/
法規資料--第2頁--第二條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第 一 條
本標準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各類食品添加物之品名、使用範圍及限量,應符合附表一之規定,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各該食品添加物。第一類: 防腐劑
第二類: 殺菌劑
第三類: 抗氧化劑
第四類: 漂白劑
第五類: 保色劑
第六類: 膨脹劑
第七類: 品質改良. 釀造用及食品製造用劑
第八類: 營養添加劑
第九類: 著色劑
第十類: 香料
第十一 :調味劑
第十二: 粘稠劑(糊料)
第十三: 結著劑
第十四: 食品工業用化學藥劑
第十五: 溶劑
第十六: 乳化劑
第十七: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