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都沒人對第二題作回應呵
老師當初提這兩個問題應該是要我們放在一起思考的
就是說為什麼人做的事情會有好壞之分?
動物做的是不是就沒有?
人和動物的差別究竟在哪裡?
可能這些問題已經和法律什麼的已經扯不上什麼關係啦
畢竟法律純粹討論的就是人與人之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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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當初提這兩個問題應該是要我們放在一起思考的
就是說為什麼人做的事情會有好壞之分?
動物做的是不是就沒有?
人和動物的差別究竟在哪裡?
可能這些問題已經和法律什麼的已經扯不上什麼關係啦
畢竟法律純粹討論的就是人與人之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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