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移轉管轄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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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告一個韓粉公然侮辱,但是我是在高雄告人,為何最後上偵查庭我得到被告人的新北
地檢署?而不是高雄地檢署,是因為以原就被嗎?但是刑法不是不適用嗎?另外我有辦法
申請移轉回高雄嗎? 感謝法律大大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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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Quanna avatarQuanna2020-03-26
可以 但不准的機會大
Isla avatarIsla2020-03-28
告訴人跟原告是兩件事喔
Freda avatarFreda2020-04-01
刑事訴訟法五條一項
Rae avatarRae2020-04-05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Delia avatarDelia2020-04-10
以原就被原則是民事訴訟法第一條規定。
小弟建議可以先參考刑事訴訟法法條。
因為刑法為實體法。刑事訴訟法為程序法。
法院對於民事、刑事管轄的程序規定都規定在民事訴訟法跟刑
事訴訟法。
Kyle avatarKyle2020-04-13
新北有管轄權就不能移出去,所以戶籍只要在新北就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