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名字借朋友買車~因為之前選舉~那位朋友說要幫人助選要去買中古車廣告~便宜車都5W左右~因為一次數量太多~需要人頭幫忙購買~老公跟他寫了契約~內容裡大部份是提到使用權為朋友方~一切法律責任與我先生完全無關這類的~~當時我覺得不太好~有跟他稍微勸過~不過老公覺得人情上有虧欠人家~又覺得這位朋友人不錯~不像是會亂來的人~當初也都講很好聽~等選舉完車子我老公想開就可以拿去開~結果車子買完後到了選舉期間~~罰單一張張接來~~前1.2次那�
名字借人買車~找不到對方~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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