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義務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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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suans (大豆)》之銘言:
: ※ 引述《TMWSTW (TOTGEWEIHTEN)》之銘言:
: :  我想要弄清楚,您所談的「守法義務」是法律義務還是道德義務
: :  ?當然我會希望進一步了解您看法的論據(法律論據或是道德論
: :  據)。我覺得這是討論這個問題必須先弄清楚的。能否請你說明
: :  一下。
: 道德義務
: 我這樣子說好了,國家和社會,教育我們「守法是一種義務」
: 但是,進一步的驗證這個論述,卻會發現
: 「沒有任何道德上的理由要求我們要遵守法律」
: 在大部分的情況下,法律是不違背道德義務的情況。
: 但是,這並不等於,違背法律,就是違反道德義務。
: 簡單說明

 之前回的不太好,重回一次。

 全稱否定的論述算是比較弱的,因為非常難以證明,所以
 要是我,我只會說我在各種關於道德義務的說法中,找不
 到一個可以用以支持遵守法律的理由。而不會下這麼強的
 斷語。

 老實說,法理學家很少提出對於道德義務的看法,頂多是
 提出法律義務和道德義務的異同和關係,而很少去說道德
 義務中要不要求守法。我不太清楚研究法理學怎麼知道有
 沒有守法的道德義務的。

 就我的認識來說,道德論述的多樣性實在超乎我的想像,
 我實在不敢太快就下定論。

在此隨便搞出兩種守法道德義務的可能說法(只是附帶一
 提,正文是上面兩段…)

 這或許是目前一般人的想法,人要減少他人的苦難,維護
 社會秩序整體而言有助於減少苦難,守法是維護社會秩序
 的好方法,人應該守法。(注意這裡是單純就建立秩序來
 談,當然建立起的秩序也是有邪惡的可能性的,但是那可
 能是另一個問題)這只是一種說法而已。

 Radbruch提到正義的內容有三個觀點:平等、合目的性、
 法安定性。此時他談的不只是法律的觀念,也是道德的觀
 念,而在此觀念之下,存在法安定性這點,理由簡單說就
 是不存在法安定性,平等和合目的性無法體現,而至少因
 此導出至少法官在某程度上有守法的義務。這或許也可以
 當成一種「守法的道德義務」的主張。而雖然這種主張在
 法概念上被批評,但法概念上的批評並沒有降低道德論證
 上的效力。

 你是可以就這兩種說法加以回應,不過我對倫理學一竅不
 通,不會有什麼深入的回應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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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ma avatarIrma2003-03-26
附帶一提,我非常喜歡您的名片檔
Wallis avatarWallis2003-03-27
現在看這篇才發現問題多的嚇死人…
Edith avatarEdith2003-03-27
這篇幾乎證明我研究所考不上了…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03-03-30
先去唸書…以後再慢慢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