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押金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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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的大家好,有一個問題想請教大家

事情是這樣當初女友在租房屋的時候

套房管理員有表示不能養寵物

且契約上亦有載明房客不得養寵物

一開始租都沒什麼問題,去年9月新搬進一對男女朋友的房客

偷偷養了一隻小狗,小狗整天都狂叫,連半夜也叫

常常清晨3、4點叫到早上

跟套房管理員反映後,管理員也請她們要注意

結果對面房客愛理不理當作沒這回事

也有多次直接請警察來,警察也只是口頭勸導

我們也有表示是不是可以用社維法開罰

警察始終都表示構成要件不符合,無法裁罰,希望我們可以和平相處

套房管理員最後也放棄告誡,表示希望我們可以忍讓一下

最後因為真的受不了那隻小狗半夜狂叫,所以我們就決定搬走

但問題來了,租約還沒有到期,套房管理員表示要扣一個月的押金

雖然一個月押金只有7000元

但不爽的是明明不是我們的問題為什麼要扣我們押金呢?

所以想請教版友,這筆錢可以主張什麼要回來

還是就乾脆認賠殺出,當作沒這回事算了。

這邊先感謝各位版友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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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vy avatarIvy2019-01-25
允不允許違約養寵物在租出方不在妳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9-01-28
除非你的條款有鄰居不能養寵物
Leila avatarLeila2019-02-02
我搬過好幾次家,每次都被坑1個月,供你參考
Kama avatarKama2019-02-06
上法院啊,今天你租這房子,就是因為房東承諾不會有寵物
換言之,你今天房東允許他戶房客養寵物,等同履約瑕疵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9-02-10
你因不堪其擾 ,選擇搬家,責任不在你在房東
你甚至除了歸責於房東,討回這一個月外,還可以請求損害
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