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 後撞前 - 交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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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弟在騎車回家的路上

在某條馬路上跟在一台機車後面

當時綠燈 都是順著車流走 我們都是靠馬路右邊

我也不知道當時我和她距離到底差了多遠 只知道時速大約35~40之間

忽然他整台車就急煞整個停住 我雖然煞車了 但還是撞上

我小傷和車殼小破,對方車和人沒事

一下車 對方是說我騎太近才撞上

我是說因為你緊急煞車才導致撞上

他的原因是 前面有貓跑過去 他才煞車= =

後來因為我算是非常小的傷 車殼也只有小破

我就想說算了 照他說的真的有貓跑過去 也是不可抗拒的因素

就不要刁難人家了 人沒事就好...

想請問大家 這種狀況來講 是誰的錯呢?

我有查一下

交通法規有一條是,前方車除遇到緊急狀況或特殊情況,否則不能隨意減速

那如果今天我的傷比較重,或是車壞的比較嚴重

那我不就沒辦法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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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0-12-01
你沒保持安全距離 當然是你錯
Kama avatarKama2010-12-03
人家不找你賠就要偷笑了
Noah avatarNoah2010-12-08
你沒保持安全距離 當然是你錯
Liam avatarLiam2010-12-13
保持安全距離的意思就是對方停了妳也要停的下
Isla avatarIsla2010-12-17
沒交通法規觀念的人上路根本是流動炸彈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0-12-22
所以我一直覺得換照要重考筆試 XD
Lucy avatarLucy2010-12-27
推樓上XD 日本的換照作業就值得台灣學習
連普通駕照換照時也要做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