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被撞,對方不出面理賠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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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發生車禍,我騎機車綠燈直行,被闖紅燈的機車撞倒,有報警請交通隊前來製作筆錄後各自離開,因為我沒有行車記錄器,當時我有自己簡單拍照幾張車禍照片與自己車輛受損的照片,還有發生事故現場目擊者第三人幫我佐證對方闖紅燈(筆錄上有註記)因為我本身沒有受傷,好像不能提刑事附代民事求償,只有車輛受損(估價7000多元)但是車輛壞了沒辦法騎,對我上班影響很大,想快點求償修復機車本來看對方像是老實人所以筆錄做完就沒交涉,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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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ri avatarYuri2013-11-03
這部分你可以案發15天後先向交通大隊申請初估研判之後等初估研判下來對方還是一直不出面解決那你只好去申請交通鑑定了,但申請這份交通鑑定需花三千元,這份鑑定下來盼怎樣就怎樣沒商量的空間,但我還是建議你先申請初估研判下來之後去找你當初為你偵辦的那位交通員警,一直請他務必要幫你聯絡到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