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死刑與廢死 - 法學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massacre (該換暱稱了@@)》之銘言:

: 一.關於人權保障好像有很多套標準
: 為什麼在殺人犯已經剝奪其他人的生命的情況下
: 還要去保障殺人犯的人權??
: 有些明明就是惡性重大的罪犯 為什麼還要保障他們的人權??
: 在學校 老師跟學生的關係
: 有些愛體罰愛性侵的老師 為什麼要保障他們的工作權?
: 有些學生明明就很愛搗蛋 甚至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與人身安全
: 為什麼對這些學生的受教權要無限上綱的保障??
: 在軍中當過兵的都知道常常有管教不當的問題 嚴重侵害人性尊嚴
: 此外強迫人民服兵役 明顯也是侵害人身自由
: 政府也知道募兵制 為何還繼續徵兵侵犯人身自由
: 為啥人權保障的標準有這麼多套??

這是不是一種「故意區分差異性」的說法呢?

記住!討論人權的第一步,請先將每一個人都先當作人,

然後確定每一個人「應該有」的權利與義務,

如果,每一個人都有在刑事追溯上有相同權利時,

就不該在事後因為某些人犯了罪,就否定當初說好的權利!


第二層次的問題,刑事訴訟法到底是在保障誰呢?

每一部法律都有「自己的最終目的」,以及「應該保護的個體」,

舉個例子:

如果說,刑法是保護「受到犯罪侵害的被害人」,

那麼,刑事訴訟法就是保護「站在法庭被告庭上的人」,

有沒有發現「關聯性」呢?---法律保護「當前受侵害的人」

刑法保護客體是那些被犯罪侵害的人,所以實體法就讓被害人有罪並處罰,

而刑事訴訟法保護客體是那些被公權力起訴的人,所以程序法必須加以保障


人權保障是一致性、客觀性、事前性的,而非特殊性、主觀性、事後性的,

否則,人權保障沒有任何意義,被害人受到刑法保障是因為國家有保護人民的義務,

其價值就跟被告受到刑事訴訟法保護是一樣的,只是兩者在乎的「方向」不同而已!

再者,無罪推定原則與罪刑法定原則是刑事法體系的大原則,

故知,從來沒有人受到法律任何特別青睞,而是「當局人是否受到社會敵視」


再說明一下,人權保護真正的功用在於保護少數人(弱勢),

因為多數人有民主機制可以解決,但是少數人權益往往成為民主機制下的犧牲品,

至於,你下面說到的是「義務」問題,與「權利」是並存的,

所謂的「權利」,必須依存在「義務」之上才能發揮用途,

譬如你買東西是權利而付錢是義務,所有權有許多社會與公法上負擔,

難道要你付錢,要你負擔公法上負擔也是「侵奪權利」呢?

這種說法,是很有問題的,試想以下這樣的幾個狀況:


你走在路上,路上車子很多,你想往騎樓或人行道走,

卻發現停滿了店家的物品而窒礙難行,請問這會怎樣呢?

又譬如你家失火了,消防隊想破門而入滅火,無奈樓梯間堆滿雜物且都易燃,

消防隊寸步難行,此時你又會怎樣呢?

作戰時,你要深入敵境,可能要聞糞土,要把爛泥塗在自己臉上,

受了槍傷還要完成上面交代的任務,食物只有勉強維生的乾糧與水,

軍中長官為了訓練你,每天做不完的體能、勉強吃飽的食物,那麼是好還是不好?


你問題的答案,我已經舉例了,前面也有很多討論,應該不用我挑明吧!

: 二.為什麼對於犯罪行為的受害人都沒有補償??
: 很常見的被性侵 被傷害 被殺
: 反正就是被害人吞下去 然後繼續保障加害者的人權
: 三.對於一些重大危害的事件 處罰都相對很輕微
: 某公司讓員工超時工作 害員工過勞死 重罰三萬新台幣
: 某公司很愛發爐燒得很旺 罰款也很少 只是要求停工
: 某公司用塑化劑參入食品 坐坐牢就沒事了

「補償」的定義是什麼?

如果真的讓殺人犯死掉,而被害人不領任何撫恤金,可以嗎?

如果讓傷害罪的行為人也受同樣的傷,被害人是否也可以不領任何賠償呢?

請問,怎樣的補償是被害人要的?哪些補償是「社會」要的?

民法第184條第一項不就有「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的侵權行為賠償責任嗎?

但重點是,會犯殺人罪、傷害罪的,往往都沒錢就是...


再者,何謂重大危害事件?

超時工作?請問何謂「超時」?工作待遇不好可以換工作,除非是自己的替代性低!

環境衛生問題與工廠失火問題,若直接要求廢場會發生什麼事情?

塑化劑事件是屬於什麼罪呢?要判個「不作為殺人未遂」嗎?

沒錯!法律保護弱勢,但是否可以「無限上綱」?

就好比說,賺很多錢的人犯了什麼錯?為何要累進稅率?

難道說,因為富人不多拿一些錢,那麼就有人會餓死,而且誰保證他們不是黑心錢?


把「主觀意識」用來評斷「客觀事實」,很難有所共識,

不要把「民粹思想」納入這樣一個討論上,現在不是公審制,而是法院審判!

或許,原po可以先定義何謂「重大危害」,以及提出一個「最有效的補償」!

: 四.原po也有提到 奇奇怪怪的刑法寫一堆 管一些雜七雜八的事
: 女童被性侵 沒有違反其意願
: 摸胸十秒無罪
: 強吻是國際禮儀
: 為什麼國家刑法不全面修法改一改??
: 通姦明明就是你情我願 跟刑法無關吧

一樣的問題,不同的說法,社會問題提出了,就拿法條開始用吧,

法條使用的時候就開始討論背後的若干法理,確認事實時請用合法證據證明,

法官不是民眾,在報紙論一論就可以了,被「退搞」是要「處罰記點」的,

「退搞事由」很多,就是沒有要依「民意判決」,但是「不具理由或違反法令」鐵退!

沒有討論為何有罪就是不具判決理由,沒有證據就是當然違背法令,

判的不好可以上訴,上訴終了還有再審和非常上訴,認為法律違憲可以聲請釋憲


對了,通姦是你情我願跟刑法無關,那麼賣淫、賭博不也是你情我願?

ps:我沒說我支持通姦罪,只是你的理由不完備...

: 五.為何刑法明明就是"罪刑法定" 但死刑跟鞭刑卻常受批評?
: 其他的刑法也是侵犯一堆人權啊
: 原po有些提到的想法是很不錯
: 如果有鄉民可以知道 我想台灣那麼多法律系的教授應該也有人知道吧
: 那為什麼像這樣的言論 平常都完全聽不到
: 立法機關完全不談這些 連學校教育裡也完全都沒出現

好,談到罪刑法定原則,是否代表任何「刑」都可以存在呢?

所以我們應該恢復剮刑、騎木驢、炮烙、黥刑、鼻刑、刖刑、杖責...呢?

還是,任何行為人犯罪後都要遊街示眾,然後「血灑菜市口」?

請注意,過度虐待或過度侵害人權的刑罰是被禁止,且會被譴責的!


另外,原po似乎一直有個想法:

刑法與犯罪都是侵犯人權,所以當行為人犯罪時,刑法理所當然就是要重罰

這樣的言論,可以說對,也可以說錯,

對是對在「刑法應該不枉不縱」,錯是錯在「刑法不是只有刑而已」,

刑法的目的不只是處罰行為人,而是規範何謂犯罪並防止犯罪,

倘若一個國家的刑事政策都是「刑罰」,那麼這個國家真的不適合人居住!


刑法是具有謙抑性,就是因為其「侵害人權」甚鉅,

目前台灣刑罰包含死刑、自由刑、罰金刑,但這些刑罰的功用是啥呢?

自由刑不是把行為關一關就好,重要的是隔離並重新社會化,

罰金刑也不是罰罰錢而已,而行為人造成公益傷害時,勢必要有所賠償,

然而,台灣的有期徒刑與拘役,真的做到該有的功用嗎?


行為人犯罪時,就已經是心理人格發展不正常了,

正常人是會尊重人的而他們不會,是知道與他人和平共處的而他們也不會,

可能與家庭環境有關,可能與學校教育有關,可能與社會經驗有關,

或可能其本身精神狀態就是錯誤的,又或者其人格、價值觀是被扭曲得很嚴重的,

刑法絕不是處罰人的,因為罰金與自由刑的功用遠不及肉刑與羞辱類刑罰,

但要肉刑則國家就需要負責照顧他們,羞辱類刑罰就要由社會共同負擔相當的社會成本,

死刑或許可以「一勞永逸」,但那些死罪絕不是那一個人「當下」「單獨」造成的,

而是經過長時間的醞釀,才會發生如此重大的傷害,死刑自然無法杜絕!


很多研究說,死刑與犯罪不相關,不是沒有道理的,因為這根本是獨立事件,

傷害罪不是死刑、經濟犯罪不是死刑、財產犯罪也不是死刑,偏偏犯罪率以他們大宗,

就算台灣死罪很多(約十幾個法定死刑),但是真正被判的沒多少人,

最好兩者有相關...而因為生活壓力造成的犯罪更是任何刑罰都制止不了的,

要提高刑度可以,先做好社會福利、犯罪預防與學校教育,

否則就只是「誘使民眾鋌而走險去犯罪」,這在現代化國家是十分不可取的

--
心非菩提樹,心非明鏡台,

何必勤拂拭,難免惹塵埃       

            -----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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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vy avatarIvy2011-10-03
可惜台灣社會沉浸在理盲與重刑的文化下,大部分的人不願
真正去了解這個議題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1-10-06
感謝大大開釋 你想的沒錯 我認為犯錯的人就要受處罰
Zora avatarZora2011-10-09
犯人的錯誤 =< 受到處罰的痛苦程度
Sarah avatarSarah2011-10-12
從經濟學角度解釋就是 大幅提高犯罪要付出的機會成本
Jake avatarJake2011-10-15
若是一個理性的犯人 自然而然就會避免犯罪
Annie avatarAnnie2011-10-18
至於 矯正與教育的功能 我是認為要再刑罰之外規定
Edwina avatarEdwina2011-10-21
像是不聽管教的學生 強制性的矯正跟教育就很重要
Yuri avatarYuri2011-10-24
我推崇市場機制 所以 毒品 賣淫 賭博
Zanna avatarZanna2011-10-27
我認為政府應該立法成立類似紅燈區的地方...軍火交易例外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1-10-30
犯罪者行為與心理 確實也是政府應該關注的
Thomas avatarThomas2011-11-02
不要因為制度不良 逼人民造反 再來說這些人是暴民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1-11-05
關於市場機制的部分 你是有點誤解了
Selena avatarSelena2011-11-08
讓市場自由競爭 =\= 政府完全放任
Enid avatarEnid2011-11-11
台灣的期交所與證交所 就是有健全法規範的交易市場
Selena avatarSelena2011-11-14
因為政府的規範 所以讓交易人可以自由且公平的交易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1-11-17
簡單的說 政府制定了交易規則 讓市場機制可以運作
Edwina avatarEdwina2011-11-20
由其是台灣期交所的交易 真的已經很接近完美公平了
Oliver avatarOliver2011-11-23
經濟學有很多學派 你文中所說的學派 我並不完全贊同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1-11-26
政府適當的規範 毒品 賭博 性工作者...類似紅燈區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11-29
上述那些 弄個集中交易所 真的比用刑罰處罰更好
Jacob avatarJacob2011-12-02
在政府合理適當的法規範下交易 才是我所說的市場機制
Jack avatarJack2011-12-05
至於難以量化犯罪與刑罰...我完全認同
Eden avatarEden2011-12-08
我只是不董 為何立法者完全不考量"合理"處罰的問題
Gary avatarGary2011-12-11
你文中也提了 對不同的人處罰效果會有所不同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1-12-14
那為何 可以因材施教 卻不考慮因人施刑
Dora avatarDora2011-12-17
關於兵役與教育 有印象 這好像是特殊XX關係吧???
Enid avatarEnid2011-12-20
這邊的問題是 把所謂"義務"拿掉 不爽就不要上課不要當兵
Ethan avatarEthan2011-12-23
古人都知道要因材施教 不太可能所有人都適合兵役與教育
Andy avatarAndy2011-12-26
而且關於兵源 有所為募兵制....想當兵的再去當
Ida avatarIda2011-12-29
至於不服管教與不當管教的問題...因為不能侵犯他人身體
Noah avatarNoah2012-01-01
老師與學校 應該賦予禁止不適合就學的學生上課之權利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2-01-04
你所謂最好矯正與處罰 我也覺得不錯
Ida avatarIda2012-01-07
可以問問為何台灣不引入??
Eartha avatarEartha2012-01-10
我從你文中的理解的 一旦說到關於人權 就是所有人都等
Yuri avatarYuri2012-01-13
一個對國家有非常大貢獻的8A總裁
Ethan avatarEthan2012-01-16
一個在上班時混吃等死 在家就人畜無害的阿宅
Hedda avatarHedda2012-01-19
一個性騷擾女學生的色狼 一個姦殺女學生的人渣
Enid avatarEnid2012-01-22
上述全部人 被憲法保障的人權 都是完全相同的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2-01-25
以前聽過 "法律之前 人人平權" 這就是所謂天賦人權??
Oscar avatarOscar2012-01-28
關於學生受教權 為何是權利也是義務??
Ivy avatarIvy2012-01-31
在法律上 權利可以自行放棄 義務就一定要履行
Ethan avatarEthan2012-02-03
是權利也是義務 互相矛盾吧 不董為何這樣規定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2-02-06
確實教育對國家很重要 課予義務很合理 但為何說是權利?
Olivia avatarOlivia2012-02-09
關於不適合就學言論 是我疏忽了 應該講清楚
Queena avatarQueena2012-02-12
你也提到 "社會化" 小學 國中 高中 大學 是一般教育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2-02-15
社會常態中 一般教育是很普遍的 但是總有人不適合吧?
Una avatarUna2012-02-18
人畜無害只因身心的特殊障礙 就放在"特教班"來區別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2-02-21
嚴重的 跟刑法有關 霸凌 竊盜 危害他人生命或財產
Eartha avatarEartha2012-02-24
有所謂保護管束? 我記得 這跟成年人坐牢不一樣
Una avatarUna2012-02-27
"不適合就學" 就是嚴重的那群學生 不應該受一般義務教育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2-03-01
為保障受教權 開個管訓感化保護學院給那群學生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2-03-04
我針對的是那群危害他人生命或財產的學生 要有差別"教育"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2-03-07
只要人畜無害 不會不想不爽念書 成積多爛 都無所謂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2-03-10
上面應該更正為 受教義務 而不是受教權
Hedda avatarHedda2012-03-13
兵役問題我討厭徵兵制不想當兵 改募兵制讓想當的人去當
Quanna avatarQuanna2012-03-16
你說的那種世兵制 不董也沒聽過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2-03-19
因為政府要人民當兵卻付超低薪水 還常被不當管教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2-03-22
這完全就是不公不義的典範
Oscar avatarOscar2012-03-25
如果政府願意用超高薪水補貼 那麼當兵被管教就還可接受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03-28
然後有錢人可以某資產百分比及金額下限 送錢給國家
Belly avatarBelly2012-03-31
付錢給國家貢獻夠大 可以讓有錢人直接免除兵役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2-04-03
關於 人權 權利 義務 到這邊我可以理解了
Sandy avatarSandy2012-04-06
我原本想的權利義務 是以期交所的選擇權為範本
Ivy avatarIvy2012-04-09
選擇權買方付出權利金 選擇權賣方收取權利金
Thomas avatarThomas2012-04-12
買方獲得可以要求賣方履約的權利
Gary avatarGary2012-04-15
賣方在買方要求時就一定要履約 是義務 除非買方不要求
Una avatarUna2012-04-18
大大也提到 國民義務教育是為了讓學生順利社會化而設立
Eden avatarEden2012-04-21
但是這群學生中有部分是會侵犯他人生命或財產安全的
Irma avatarIrma2012-04-24
針對這部分人 如果是成年人就直接是刑法罪刑法定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2-04-27
但在學校中 老師或校方並沒有執法權
Bennie avatarBennie2012-04-30
換言之 除非是現行犯 不然在學校裡根本無法可管
Rachel avatarRachel2012-05-03
既然先天有學習障礙的學生可以有特教班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2-05-06
幫這群學生開個 保護管束感化學校 讓他們可以社會化
George avatarGeorge2012-05-09
並沒有侵犯到他們的受教權 或者在學校開特殊感化班
Oscar avatarOscar2012-05-12
又或者直接在學校引入駐校警察隊(軍訓教官不太適合)
Ina avatarIna2012-05-15
總而言之 要讓違法犯紀的學生受到約束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2-05-18
像之前就有個在學校玩火的學生....這是公共危險吧
Freda avatarFreda2012-05-20
另外 上課吵鬧妨礙他人受教權的學生 其實也不是犯罪
Ina avatarIna2012-05-23
但也要有個法律或命令來約束這些學生
不要讓這群學生 可以用保障受教權無限上綱就無法無天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2-05-26
大大說整體社會制度與環境會影響犯人的論點 這我知道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2-05-29
但我想說的是 這應該要由政府與社會大眾共同改善
Lauren avatarLauren2012-06-01
一個家裡窮又失業又有父母妻兒要養的男子 很可憐
Robert avatarRobert2012-06-04
但是這個男子依然不能去搶銀行養家 這於法不容
Necoo avatarNecoo2012-06-07
這家庭的小孩 也很可憐 但他不能在學校向同學勒索錢財
Tom avatarTom2012-06-10
一個有精神疾病的人 很無奈 但也不能放任他在街上亂砍人
Joseph avatarJoseph2012-06-13
社會的救濟制度不足 不是可以傷害其他無辜人民的理由
Ida avatarIda2012-06-16
到這裡為止 我幾乎完全了解你的想法了
Olivia avatarOlivia2012-06-19
說實話 大大的這種構想 是很好的...可惜不切實際
Rachel avatarRachel2012-06-22
執行層面有太多的困難
Joseph avatarJoseph2012-06-25
坦白說 我也是希望能在那樣的環境下學習
從以前的能力分班回歸到常態編班
Hardy avatarHardy2012-06-28
或者當過兵的人也能理解吧 龍蛇雜處才是真實社會的狀態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2-07-01
因為實際上往往發生"終極干擾" 而不是"終極改善"
Ingrid avatarIngrid2012-07-04
在台灣這種智育掛帥的教育環境 最基本的公民教育都很糟
Olivia avatarOlivia2012-07-07
這需要技巧高超的引導者 就可能達到"人本"說的教育
Olivia avatarOlivia2012-07-10
如果學校教育能配置的一個學生一個專業社會化輔導員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2-07-13
也許大大的構想就能被達成 以台灣的現況 不可能吧
Steve avatarSteve2012-07-16
你一說龍蛇雜處,那何必要刻意分班呢??
Edwina avatarEdwina2012-07-19
針對那群對別人有攻擊性的 我覺得要刻意隔離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2-07-22
當然若是 校警 輔導員 老師人力夠多 那就沒關係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2-07-25
只要可以直接制止現行犯 那其實就還好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2-07-28
至於其他上課吵鬧 不愛念書 不交作業 真的就無所謂了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2-07-31
隔離是手段而非目的,隔離之後呢??
Callum avatarCallum2012-08-03
隔離是手段 方便專任社會化輔導員教育這群孩子
Isla avatarIsla2012-08-06
教育完成之後 當然是回歸常態回到一般學校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2-08-09
如果社會化教育完全無效 就要考慮永久隔離了
Sandy avatarSandy2012-08-12
像是病態的性侵犯 有攻擊性的精神病患...之前看過這議題
Thomas avatarThomas2012-08-15
你覺得無法正視那些人的社會,就是正常社會??
Kyle avatarKyle2012-08-18
就是因為正視這些人 才要特別對其有特別的處置
Ingrid avatarIngrid2012-08-21
大大的想法應該是 保障他們的人權 讓他們可以到處走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2-08-24
如果政府財力人力充足 可以派員隨時監管
Susan avatarSusan2012-08-27
都能在那些人犯行之前即時制止 那我就覺得這OK
但在現實社會中 這樣的想法是不切實際的 沒那麼多人力
Isla avatarIsla2012-08-30
這其實已經是兩難抉擇的問題了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2-09-02
要保障愛滋病患的隱私權或是醫護人權的生命安全??
Mary avatarMary2012-09-05
要保障那些人的人身自由 或是一般民眾的生命安全??
Mary avatarMary2012-09-08
大大想說的應該是"理想人類社會"原始的大自然 不是法制的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2-09-11
以人體來比喻社會 一般人=正常細胞 那些人=癌細胞
在醫學上對癌細胞的處理 有各種說法 如下說明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2-09-14
一. 直接用外科手術 直接切除 一勞永逸(但要小心復發)
Daniel avatarDaniel2012-09-17
二.逆轉癌細胞使其變回正常細胞...技術上近乎不可能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2-09-20
三.讓癌細胞不擴散而能跟正常細胞共存(有案例)
Linda avatarLinda2012-09-23
四.讓身體永遠維持健康不產生癌細胞 就一切OK了
第四種想法是最理想也最不切實際的想法
Tom avatarTom2012-09-26
在我來看 大大的想法接近第三種 雖然想法不錯
Annie avatarAnnie2012-09-29
但在現實中 這樣的案例終究是極少數 流於不切實際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2-10-02
癌細胞事出有因,被染愛滋也是,像你可以選擇每人每三
Ida avatarIda2012-10-05
月都要去抽血驗愛滋,甚至可以要求建立很強大的監控系
Oscar avatarOscar2012-10-08
統,專門去處理行為後,而都不去討論行為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2-10-11
不要有官逼民反的情勢,更不要有引誘民眾犯罪的心態,
為何竊盜罪被關出來的很多變成強盜或暴力犯??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2-10-14
為什麼總是可以看到許多小混混可以把人隨意砍殺??
Eden avatarEden2012-10-17
為什麼有些商人總是可以不顧社會公益而生產傷害人民
的產品,又趁機撈了一筆錢呢??
Andrew avatarAndrew2012-10-20
隔離是個暫時性政策,也是特別性的政策,但是要有個更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2-10-23
一般性的政策,如何防範犯罪??如何真正的消滅霸凌??
David avatarDavid2012-10-26
這個一般性的政策已經升級到 第四種想法了
Emily avatarEmily2012-10-29
整個人類世界運行 在國家 政治 經濟 軍事
Jacob avatarJacob2012-11-01
在個人的情況中就是 權力 金錢 暴力
Liam avatarLiam2012-11-04
這是我在股板看到某位大大的說法 很有道理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2-11-07
上述三者會在個人與整體社會間不斷的交互作用
Linda avatarLinda2012-11-10
大大的說法就是達成世界大同 一切都很和諧
Eartha avatarEartha2012-11-13
我的看法是不可能達成最最終的完美和諧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2-11-16
只可能用有限的人力與智慧 不斷進步 追求世界大同
Selena avatarSelena2012-11-19
過程中 用類似遮羞布的方式把不和諧掩蓋
也許人類在未來終究可以達到世界大同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2-11-22
但 在現階段 這是不可能的 最多可以說這是終極目標
Carol avatarCarol2012-11-25
只能說 人類能力有限啊 而且人性本質就很難定性定量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2-11-28
如果人類可以完美的掌握因 緣 那就可以控制未來的果
Edwina avatarEdwina2012-12-01
可惜人類的資訊能力有限 無法完全掌控因緣
Megan avatarMegan2012-12-04
而且就算完全掌控因緣 也不一定有能力完全控制"果"
Callum avatarCallum2012-12-07
我們知道強勢者會以 權力 金錢 暴力 欺壓逼迫弱勢者
卻也難以改變那些強勢者的行為 在國家層面也相同
Edwina avatarEdwina2012-12-10
所以說 目前 世界大同只是個夢想罷了
Tom avatarTom2012-12-13
痾...緣是無法掌控的,只有因才可以掌握,種下了因,
Kyle avatarKyle2012-12-16
果就會發生,只是要等緣(時機)是否到了
所有的政策與法律其目標都是在定下那個因,而非緣,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2-12-19
這個是必須分清楚的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2-12-22
一樣的話 人類無法掌控完全自己到底種下怎樣的因
Poppy avatarPoppy2012-12-25
當然就不用說 生出自己想要的果
Belly avatarBelly2012-12-28
就算是讓人類可以完全掌控種下的因 果也仍然無法控制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2-12-31
去看那群高考的人 那些高分落榜的難道不努力嗎??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1-03
高考 醫學系 律師....通通都有這樣的特性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1-06
刑罰有無跟會不會犯罪 只對少部分人是獨立事件
Oscar avatarOscar2013-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