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時禁止停車
請道路法規高手指教,若巷道二側劃上黃色實線,是否有限制停車時間,因主管機關說是24小時禁停車,我很納悶,只是黃線為何是全日禁止停車呢?煩請幫忙,謝謝。
網友回覆 3
- Hamiltion
你好:只要在設有紅、黃線內、壓線或線外停車均是違規行為,該線的設置是警告【路段中】不得停車,並非以線內或線外及壓線區隔。 法令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六十八條:禁止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停車路段,以劃設於道路緣石正面及頂面為原則,無緣石之道路得標繪於路面上,距路面邊緣以三 0公分 為度。本標線為黃實線,線寬除設於緣石正面者以緣石高度為準外,其餘皆為一 0公分 。本標線得加繪黃色「禁止停車」標字,三 0公分 正方,每字間隔三 0公分 ,沿本標線每隔二 0公尺 至五 0公尺 橫寫一組。本標線禁止時間為每日上午七時至晚間八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六十九條:禁止臨時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以劃設於道路緣石正面或頂面為原則,無緣石之道路得標繪於路面上,距路面邊緣以三 0公分 為度。本標線為紅色實線,線寬除設於緣石,正面者以緣石高度為準外,其餘皆為一 0公分 。本標線得加繪紅色「禁止臨時停車」標字,三 0公分 正方,每字間隔三 0公分 ,沿本標線每隔二 0公尺 至五 0公尺 橫寫一組。本標線禁止時間為全日廿四小時,如有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臨時停車:車輛未熄火而且駕駛人在駕駛座上隨時可以開走的情形下。通常黃線可以臨時停車三分鐘,紅線則不得臨時停車。停車:車輛熄火或駕駛人不在車上(符合其中一項就算停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三款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罰款300
600(汽、機車)期限內繳納為300元;逾30日400元;30日-60日500元;逾60日以上600元。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罰款6001200 (機車600元;汽車900元)機車期限內繳納為600元;逾30日800元;30日-60日1000元;逾60日以上1200元。汽車期限內繳納為900元;逾30日1000元;30日-60日1100元;逾60日以上1200元。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8、169條規定:「禁止(臨時)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因此禁止(臨時)停車係以路段為管制範圍,而非以禁止(臨時)停車線之左右側來定義,交通部於94.06.21交路字第0940006793函針對紅黃線禁止(臨時)停車範圍亦清楚說明,於劃設有禁止(臨時)停車線之左、右側道路範圍內均不得停車。 且依95.4.7警政署0950049186號函解釋:紅線內外皆不得停車。您這樣子去申訴是無效的,只是浪費您的時間。如果您堅持要申訴,可向原告發單位或監理及裁決單位提出。祝你順心如意、人安、車安、一路平安。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F03737641/o/1511121308... - Edward Lewis
黃線是可臨停3分鐘駕駛須在車上除非該地區有公告可停車時間否則就是24小時只可臨停3分鐘
- Isla
黃色實線是可以停車的 但是 只能臨時停車而已(三分鐘內!)紅線是完全不能停白線是可以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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