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挖考 今年不要填台大社工啊 - 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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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和自由雲talk到一半然後斷線

因為等下有事要出去,所以先簡單說兩句(這樣有沒有大大的感覺 XD)

基本上我的立場是,號稱是一個法律人的立場

他應不該被假釋,That's our business.

應該要由心理學家、醫生.....有能力去判定他的人去評估他的再犯可能性。

而不是法律人、陳定南、台大師生或社會大眾。


當然,假釋應該受個案的監督,而不僅僅是只要達到門檻就放人的形式主義。

but,無論如何,他服完法定刑(如果一直不被假釋)的話還是會被放出來。

難不成要以社會的大義來關他一輩子?

如果他服完了十七年仍然有極大的再犯可能性,那麼或許當初的法律、法官
或刑事政策應該判他更長的自由刑。

但是,被放出來也就被放出來了,頂多派個人形影不離的跟著他。

反正啊,所謂社會這種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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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煮豆燃豆萁,
▄▄▄▄▄▄▄▄▄ꈊ ▄▄▄▄▄▄▄▄▄▄ꈠ 豆在釜中泣,
▄▄▄▄▄▄▄▄▄▄ꈊ ▄▄▄▄▄▄▄ꈠ 本是同根生,
▄▄▄▄▄▄ 煎豆別太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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