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個人經驗來說,機器人法官的問題在於無法
應對具體情況做出改變。
畢竟每個案件都不同。
不過有時候當事人會問,這件大概判多久,說實在的,
我還真的只能靠經驗判斷,
至於法官到時候會如何判?我也不確定。
機器人法官固然不切實際,不過訂出一個相對的量刑標準
會不會是一個比較妥切的方式?
我記得之前黃榮堅教授有針對竊盜罪作量刑統計,
那麼,訂出一個範圍相對狹窄的量刑標準,似乎是可行的。
不然同樣是偷一台價值五千元的腳踏車,卻因為法官個人的
經驗而導致不同判決量刑,在一般民眾來看,難免會認為法
律是充滿不確定性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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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具體情況做出改變。
畢竟每個案件都不同。
不過有時候當事人會問,這件大概判多久,說實在的,
我還真的只能靠經驗判斷,
至於法官到時候會如何判?我也不確定。
機器人法官固然不切實際,不過訂出一個相對的量刑標準
會不會是一個比較妥切的方式?
我記得之前黃榮堅教授有針對竊盜罪作量刑統計,
那麼,訂出一個範圍相對狹窄的量刑標準,似乎是可行的。
不然同樣是偷一台價值五千元的腳踏車,卻因為法官個人的
經驗而導致不同判決量刑,在一般民眾來看,難免會認為法
律是充滿不確定性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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