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假設機器法官存在,有相同犯罪條件的犯人,會꜠… - 法律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09-12-05T00:41

Table of Contents

以我個人經驗來說,機器人法官的問題在於無法
應對具體情況做出改變。
畢竟每個案件都不同。
不過有時候當事人會問,這件大概判多久,說實在的,
我還真的只能靠經驗判斷,
至於法官到時候會如何判?我也不確定。
機器人法官固然不切實際,不過訂出一個相對的量刑標準
會不會是一個比較妥切的方式?
我記得之前黃榮堅教授有針對竊盜罪作量刑統計,
那麼,訂出一個範圍相對狹窄的量刑標準,似乎是可行的。
不然同樣是偷一台價值五千元的腳踏車,卻因為法官個人的
經驗而導致不同判決量刑,在一般民眾來看,難免會認為法
律是充滿不確定性的吧?

--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09-12-07T18:23
你認真了...那種類似概念法學的東西早被批到不行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09-12-08T16:47
自然法學復興後就對概念法學下手了,他不過是沒接觸法理
學,自以為發現了多麼了不得的東西...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09-12-08T22:17
量刑又不是只考慮被害客體的價值高低 去看一下第57條吧
Gary avatar
By Gary
at 2009-12-12T23:02
大眾通常只會從新聞報導中瞭解判決 而記者也往往刻意凸顯
某些東西 以展現他們「針砭時政」的情操 於是法官就哭哭了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09-12-16T05:43
量刑必需遵守比例原則,然而若無量刑標準參酌,難免令人
無所適從。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09-12-18T16:48
同協 你把第57條各項攤開來看 然後說說看那要怎麼訂標準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09-12-19T09:52
順便再把第59條的標準也順便訂出來 如何?
還有你所謂的比例原則 其內涵為何? 是不是順便闡明一下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09-12-21T17:57
因為我覺得你講的應該不是公法上的比例原則....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09-12-25T11:00
柯林頓大大,一樣價值的腳踏車,但行為人個案狀況不同
Megan avatar
By Megan
at 2009-12-25T22:33
也會導致量刑的落差捏
扯個題外話,檢方針對酒駕的酒測值高低,有規範一個緩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09-12-26T23:40
起訴處分金酌定標準,但酒駕這種案件簡單到,絕非其他
Mia avatar
By Mia
at 2009-12-31T03:08
案件可比擬就是...(閃人)
Elizabeth avatar
By Elizabeth
at 2010-01-02T20:27
我的想法是定個標準出來,然後給法官一定比例的調整空間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10-01-06T12:03
法定刑不就是標準...
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10-01-10T08:59
57(6) 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國中以下減20% 高中以下減10%
Madame avatar
By Madame
at 2010-01-13T12:40
大學以下無影響 碩士以下加10% 博士以下加20% ←像這樣?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10-01-15T12:57
還是價值一千以下拘役或罰金 一萬以下兩月 十萬以下一年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10-01-19T23:56
法定刑的標準也太寬了= =能夠減縮到一個程度,至少能使
相同案件有相近量刑。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10-01-24T15:40
具體的方式應該是類似OKAWA之方式作綜合。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0-01-27T09:06
世界上根本就沒有「相同案件」 除非你採純應報主義 量刑只看
犯罪所造成之損害大小 否則每個人都不同 每個案件自然也不同
Franklin avatar
By Franklin
at 2010-01-31T07:44
我可以接受因為被告不同所造成的量刑不同,但若是法官不
Ophelia avatar
By Ophelia
at 2010-02-02T02:17
同所造成的量刑不同,那是有所不妥的。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10-02-06T18:13
為什麼只因為法官不同就不妥?法官不同表示是由不同的法院
作成,有不同的審理經過,調查的方向,審理的經歷,不同的心證
Linda avatar
By Linda
at 2010-02-08T23:01
什麼都變得不一樣了,那就算有同樣的基準,衡量出來也未必相
同.
上一個法官眼比較尖,看到被告在講到某個地方嚥了一下口水,
Tom avatar
By Tom
at 2010-02-10T19:23
認定被告有心虛不坦誠;後一個法官耳朵比較背,被告講話雖然
大聲了點但是他聽起來也不像被告犯後"態度不佳";前一個法
官因為深諳面相,看被告一臉獐頭鼠目的樣子,就知道他不是好
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10-02-14T06:56
人(謎);後一個法官因為訊問當事人時不小心多問了兩句讓當
Noah avatar
By Noah
at 2010-02-15T19:33
事人表露出同情/寬恕被告的意思所以認為被告也沒那麼可惡.
Una avatar
By Una
at 2010-02-19T18:12
審判這件事並沒有"其它一切相同,只是換了個法官"這種假設.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10-02-23T11:05
Eventis之作法是在變更假設吧?
Olive avatar
By Olive
at 2010-02-28T04:44
若類似事件並無類似之量刑,則司法豈不難以預測?
那審判到底是在判斷還是在抽籤?
Ida avatar
By Ida
at 2010-02-28T08:18
所底你的"類似事件"是什麼,我們要透過什麼知道"類似"?
審判這件事並沒有"其它一切相同,只是換了個法官"這種假設.
Lydia avatar
By Lydia
at 2010-03-04T18:52
換了法官之後,"似乎"是"類似"的案件,就不一定"類似"了.
Todd Johnson avatar
By Todd Johnson
at 2010-03-08T15:31
因為會有不同的法院組成,不同的審理經過,不同的法庭狀況,
Hedda avatar
By Hedda
at 2010-03-10T19:41
就因為這樣設計上先天就存在裁判歧異的可能,不然一事應該
可以反覆理,反正再怎麼理都是一樣的嘛:)
Megan avatar
By Megan
at 2010-03-13T05:02
"法官不同"這件事完全不僅僅只造成"坐在上面的人"不同而已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10-03-14T00:35
而是會徹底影響整個審判的發展與內涵,進而更影響結果.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10-03-18T23:22
量刑基準的設計假設,就是只有坐在上面的人不同。
Andrew avatar
By Andrew
at 2010-03-22T01:23
不然為什麼前陣子要吵法官法定,法官恆定呢:)
但是坐在上面的人不同,"看到的東西"就已經不同了.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10-03-24T22:32
其目的並非要求刑度絕對相同,但差距也不能太大。
Freda avatar
By Freda
at 2010-03-27T16:18
除非他們"看到相同的東西",但通常,並非如此:)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10-03-31T08:08
以實務來說,檢方、辯方會爭執量刑輕重,那具體依據呢?
與其說訂的是科學化的量刑標準,不如說是行情明文化= =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0-04-01T01:29
具體依據就看法官覺得被誰騙得多一點比較甘願啊....(無誤)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10-04-01T04:23
"行情"明文化一樣是個"抽象"標準,"具體"個案一樣會飄啊飄.
Genevieve avatar
By Genevieve
at 2010-04-04T10:26
如果說不同法官來審保證都會看到相同的東西,那在覆審制的
Xanthe avatar
By Xanthe
at 2010-04-06T22:18
刑事審判,除非有更新,否則應該不存在有翻盤,變更,這些東西
Jacob avatar
By Jacob
at 2010-04-09T07:09
畢竟,一切從頭再來,同一個案子,怎麼會有兩套事實呢?
Faithe avatar
By Faithe
at 2010-04-10T02:04
這樣來說,所謂量刑過輕、過重,其實是在打嘴砲?
沒個基準,哪來的輕重?
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10-04-13T06:45
所謂的顯失公平,公平在哪?所謂的違反誠信,誠信何在?
Doris avatar
By Doris
at 2010-04-13T07:49
所謂的顯可憫恕,哪裡來得顯?情節輕微,又怎樣算輕微?
Bennie avatar
By Bennie
at 2010-04-16T01:47
寫得出一套道理,上去不被打槍,就是有理由,如此而已.
Hamiltion avatar
By Hamiltion
at 2010-04-18T14:52
^公開也經得起評價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0-04-23T14:48
至於實務...,"照著判不會錯":)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10-04-25T00:59
我鐵口直斷 colinton你就是絕對應報主義的信徒 才會一直聽不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10-04-26T00:18
懂人家在跟你講什麼 因為 所謂輕重 是相對於個案中的犯罪人
Annie avatar
By Annie
at 2010-04-26T16:09
而言 是綜合了應報與預防兩種思維所下的判斷 所以絕對沒有
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10-05-01T14:55
所謂相同的個案 至於 你期待「同一案件」不會因為「不同法官
」而在量刑上有所差異 首先 你顯然不能容忍「人本來就不完美
William avatar
By William
at 2010-05-02T01:20
」這件事情 才會期待法官要像電腦一樣「精準」 但你別忘了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10-05-06T14:52
司法所要處理的是「人」的事情 而這件事又只能讓人來做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10-05-07T19:02
(電腦能告訴我們被告是故意還是過失嗎?) 所以 我們必須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0-05-09T23:07
忍受「人本身的不完美」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0-05-11T09:32
其次 行情表這種東西 跟矯治犯罪人的需求 是背道而馳的
Ina avatar
By Ina
at 2010-05-13T00:11
因為我們所要矯治的是「個別」的犯罪人 而每個人都不一樣
Madame avatar
By Madame
at 2010-05-13T03:30
同樣是大學生 根據其性格、身心狀況、家庭背景的不同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10-05-15T19:22
在矯治的需求上也會有所差異 再說 如果刑法57條的各款事由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10-05-20T16:21
都弄出一些像我上面隨便舉例的「行情表」 那麼 對應於社會
Delia avatar
By Delia
at 2010-05-24T17:48
事實的千變萬化 每一款事由都可以有族繁不及備載的行情表
Emily avatar
By Emily
at 2010-05-26T19:42
那麼 這麼多數不清的行情表之間相互加減乘除 除了滿足某種
Rebecca avatar
By Rebecca
at 2010-05-31T13:28
「數學化」的偏執之外 我實在看不出有什麼意義 因為 還有
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10-06-04T18:44
很多量刑的因素 不是像「學歷」這樣有所謂客觀標準的
例如 所謂智識程度 難道就以學歷為單一標準嗎 不可能嘛
Bennie avatar
By Bennie
at 2010-06-08T00:22
還有 刑法59條「情可憫恕」 你要怎麼訂行情表?
Todd Johnson avatar
By Todd Johnson
at 2010-06-10T10:16
就算真的訂出行情表好了 難道就不會被質疑:你行情表的正當
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10-06-15T09:06
性基礎又是什麼? 試問你又要如何回答這個問題
Yedda avatar
By Yedda
at 2010-06-15T21:52
推人不完美 推醫療除罪化

Re: 假設機器法官存在,有相同犯罪條件的犯人,會꜠…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09-12-04T20:00
※ 引述《citymale (加油…)》之銘言: : 如果六法全書是絕對公平,正義, : 那假設現在有一部電腦,將六法全書的判斷準則輸入,還有大眾觀感, : 社會現況也輸入。 : 假設檢察官和辯護律師將可收集到的行為事實,和相關證據,輸入電腦。 : 那行為條件相似的被告,是否會得到相同判決呢? : 假設此事件 ...

Re: 假設機器法官存在,有相同犯罪條件的犯人,會꜠…

Irma avatar
By Irma
at 2009-12-04T19:46
※ 引述《taro (芋頭)》之銘言: : 如果、假設、假設、假設、如果、如果。 : 有沒有人跟你說過,自然科學一次只能有一個控制變因? 這個...有點錯誤XD 自然科學原則上是以 一個自變數對應一個應變數 其他的條件保持不變 保持不變的條件叫做不變變因或是控制變因 不過如果念過試 ...

Re: 假設機器法官存在,有相同犯罪條件的犯人,會꜠…

Quintina avatar
By Quintina
at 2009-12-04T18:49
※ 引述《citymale (加油…)》之銘言: : 如果六法全書是絕對公平,正義, ^^^^ : 那假設現在有一部電腦,將六法全書的判斷準則輸入,還有大眾觀感, ^^^^ : 社會現況也輸入。 : 假設檢察官和辯護律師將可收集到的行為事實,和相關證據,輸入電腦。 ^^^^ : 那行為條件相似 ...

Re: 假設機器法官存在,有相同犯罪條件的犯人,會꜠…

Enid avatar
By Enid
at 2009-12-04T18:16
※ 引述《citymale (加油…)》之銘言: : 如果六法全書是絕對公平,正義, 絕對的公平正義你先拿出來給我看 : 那假設現在有一部電腦,將六法全書的判斷準則輸入,還有大眾觀感, : 社會現況也輸入。 你先弄一部能貫通古今包涵宇內所有社會事實的電腦出來再說 簡單說,你先能確定全知的存在再來炮那些有的沒的 ...

Re: 法律 vs 數學(零合理論),所謂的公訴?

Una avatar
By Una
at 2009-12-04T14:58
邏輯是很重要的 民184改寫成 Ⅰ (A∪B、C、D)→E。(A、F、C、G)→E。 Ⅱ (H、I、C、G)→E。~B→~E。 這樣有沒有比較平易近人? 王澤鑑綠皮書談邏輯那一章不夠先進,沒有全篇用邏輯符號寫 魯格羅亞迪瑟的法律邏輯一書也落後了些 跟純數學的邏輯符號完全不能比 這樣滿意否? 為了便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