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假設機器法官存在,有相同犯罪條件的犯人,會꜠… - 法律
By Enid
at 2009-12-04T18:16
at 2009-12-04T18:16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citymale (加油…)》之銘言:
: 如果六法全書是絕對公平,正義,
絕對的公平正義你先拿出來給我看
: 那假設現在有一部電腦,將六法全書的判斷準則輸入,還有大眾觀感,
: 社會現況也輸入。
你先弄一部能貫通古今包涵宇內所有社會事實的電腦出來再說
簡單說,你先能確定全知的存在再來炮那些有的沒的
: 假設檢察官和辯護律師將可收集到的行為事實,和相關證據,輸入電腦。
: 那行為條件相似的被告,是否會得到相同判決呢?
我不要太機巴
就要你找兩個『完全相同』的案件出來看看
: 假設此事件不需考慮判決結果帶來的政治影響,也就是說,不是要拿此判
: 決去警示社會大眾。
: 只是純討論,謝謝。
: 再來一個命題:
: 如果沒有邏輯嚴謹的法律條文,格式化的判決書,如何證明法官的判決不是他
: 做白日夢的結果?
你先證明『沒有邏輯嚴謹的法律條文,格式化的判決書』不是你的白日夢再說
: 法官取得資格,是因為國考通過(不過我不是很了解法官如何取得資格的),
: 而不是因為法官有超過一定程度的判決書被評選為公平,正義。
: 換句話說,如果不講邏輯,是否法官可以在取得資格後,就可以天馬行空的
: 判決了?
稻草人真好打,講不講邏輯不是你能假設的
: ※ 編輯: citymale 來自: 211.75.245.112 (12/04 17:35)
: ※ 編輯: citymale 來自: 211.75.245.112 (12/04 17:41)
: ※ 編輯: citymale 來自: 211.75.245.112 (12/04 17:42)
: → mcid:要審活人 就不能用機器人法官 要審機器倒是可以 XD 12/04 17:47
: → mcid:我覺得可以詬病的是 司法犯下的錯誤 被檢討處罰的不夠多 XD 12/04 17:49
: → mcid:在位的人 都會希望你尊重"體制" 其實不過是他們可以操弄的 12/04 17:51
: → mcid:遊戲規則罷了 12/04 17:52
: 噓 RobertAlexy:純噓不下 12/04 17:54
: → mcid:不過單就這篇而言 個人認為 問題在於你不能接受灰色跟模糊 12/04 17:54
: → mcid:而很多事本來就不是只有黑跟白 即使你不能接受...╮(﹀_﹀") 12/04 17:56
: 噓 chihho1628:不知道要表達什麼的文章 廢文一篇~~ 12/04 17:59
: → mcid:另外 沒人告訴你法官就是正義 只是世人期待他比較接近正義 12/04 17:59
: → chihho1628:推樓上 真正的真相只有上帝知道 法院只是追求法律上 12/04 18:00
: → chihho1628:的正義(理想來說) 12/04 18:00
--
『....那種雄辯的抱怨和呻吟,那種不幸的展示,是否從根本上來講,
是在追求傷害在場者的目的:在場者那時候所表達的同情,在一定程度
上對弱者與受苦難者是一種安慰,因為他們因此而認識到,儘管他們有
所有種種弱點,但至少還有一種力量:傷害的力量。不幸者懷著同情的
表達,使他意識到的那種優越感,獲得一種樂趣;他的自負增加了,在
使世界痛苦的問題上,他始終是足夠重要的。』 by 尼采
--
: 如果六法全書是絕對公平,正義,
絕對的公平正義你先拿出來給我看
: 那假設現在有一部電腦,將六法全書的判斷準則輸入,還有大眾觀感,
: 社會現況也輸入。
你先弄一部能貫通古今包涵宇內所有社會事實的電腦出來再說
簡單說,你先能確定全知的存在再來炮那些有的沒的
: 假設檢察官和辯護律師將可收集到的行為事實,和相關證據,輸入電腦。
: 那行為條件相似的被告,是否會得到相同判決呢?
我不要太機巴
就要你找兩個『完全相同』的案件出來看看
: 假設此事件不需考慮判決結果帶來的政治影響,也就是說,不是要拿此判
: 決去警示社會大眾。
: 只是純討論,謝謝。
: 再來一個命題:
: 如果沒有邏輯嚴謹的法律條文,格式化的判決書,如何證明法官的判決不是他
: 做白日夢的結果?
你先證明『沒有邏輯嚴謹的法律條文,格式化的判決書』不是你的白日夢再說
: 法官取得資格,是因為國考通過(不過我不是很了解法官如何取得資格的),
: 而不是因為法官有超過一定程度的判決書被評選為公平,正義。
: 換句話說,如果不講邏輯,是否法官可以在取得資格後,就可以天馬行空的
: 判決了?
稻草人真好打,講不講邏輯不是你能假設的
: ※ 編輯: citymale 來自: 211.75.245.112 (12/04 17:35)
: ※ 編輯: citymale 來自: 211.75.245.112 (12/04 17:41)
: ※ 編輯: citymale 來自: 211.75.245.112 (12/04 17:42)
: → mcid:要審活人 就不能用機器人法官 要審機器倒是可以 XD 12/04 17:47
: → mcid:我覺得可以詬病的是 司法犯下的錯誤 被檢討處罰的不夠多 XD 12/04 17:49
: → mcid:在位的人 都會希望你尊重"體制" 其實不過是他們可以操弄的 12/04 17:51
: → mcid:遊戲規則罷了 12/04 17:52
: 噓 RobertAlexy:純噓不下 12/04 17:54
: → mcid:不過單就這篇而言 個人認為 問題在於你不能接受灰色跟模糊 12/04 17:54
: → mcid:而很多事本來就不是只有黑跟白 即使你不能接受...╮(﹀_﹀") 12/04 17:56
: 噓 chihho1628:不知道要表達什麼的文章 廢文一篇~~ 12/04 17:59
: → mcid:另外 沒人告訴你法官就是正義 只是世人期待他比較接近正義 12/04 17:59
: → chihho1628:推樓上 真正的真相只有上帝知道 法院只是追求法律上 12/04 18:00
: → chihho1628:的正義(理想來說) 12/04 18:00
--
『....那種雄辯的抱怨和呻吟,那種不幸的展示,是否從根本上來講,
是在追求傷害在場者的目的:在場者那時候所表達的同情,在一定程度
上對弱者與受苦難者是一種安慰,因為他們因此而認識到,儘管他們有
所有種種弱點,但至少還有一種力量:傷害的力量。不幸者懷著同情的
表達,使他意識到的那種優越感,獲得一種樂趣;他的自負增加了,在
使世界痛苦的問題上,他始終是足夠重要的。』 by 尼采
--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Xanthe
at 2009-12-05T19:08
at 2009-12-05T19:08
By Hedda
at 2009-12-06T10:34
at 2009-12-06T10:34
By Linda
at 2009-12-10T12:40
at 2009-12-10T12:40
By Olga
at 2009-12-10T14:31
at 2009-12-10T14:31
By Dora
at 2009-12-14T04:42
at 2009-12-14T04:42
By Ina
at 2009-12-15T00:04
at 2009-12-15T00:04
By Victoria
at 2009-12-19T13:12
at 2009-12-19T13:12
By George
at 2009-12-23T01:38
at 2009-12-23T01:38
By Joe
at 2009-12-25T02:38
at 2009-12-25T02:38
By Necoo
at 2009-12-27T04:01
at 2009-12-27T04:01
By Isla
at 2009-12-29T17:41
at 2009-12-29T17:41
By Kumar
at 2010-01-02T00:15
at 2010-01-02T00:15
By Joseph
at 2010-01-03T10:53
at 2010-01-03T10:53
By Isla
at 2010-01-07T19:54
at 2010-01-07T19:54
By Caitlin
at 2010-01-07T23:03
at 2010-01-07T23:03
By Tracy
at 2010-01-09T00:23
at 2010-01-09T00:23
By Joseph
at 2010-01-10T08:23
at 2010-01-10T08:23
By Erin
at 2010-01-14T03:17
at 2010-01-14T03:17
By Jacky
at 2010-01-16T06:55
at 2010-01-16T06:55
By Robert
at 2010-01-18T00:41
at 2010-01-18T00:41
By Yuri
at 2010-01-19T12:23
at 2010-01-19T12:23
By Sandy
at 2010-01-22T15:52
at 2010-01-22T15:52
By Una
at 2010-01-23T19:13
at 2010-01-23T19:13
By Connor
at 2010-01-27T02:38
at 2010-01-27T02:38
By Rosalind
at 2010-01-31T23:44
at 2010-01-31T23:44
By Iris
at 2010-02-03T22:01
at 2010-02-03T22:01
Related Posts
Re: 法律 vs 數學(零合理論),所謂的公訴?
By Una
at 2009-12-04T14:58
at 2009-12-04T14:58
Re: 法律 vs 數學(零合理論),所謂的公訴?
By Frederica
at 2009-12-04T12:04
at 2009-12-04T12:04
Re: 法律 vs 數學(零合理論),所謂的公訴?
By Yedda
at 2009-12-04T11:19
at 2009-12-04T11:19
Re: 法律 vs 數學(零合理論),所謂的公訴?
By Sandy
at 2009-12-04T10:49
at 2009-12-04T10:49
Re: 法律 vs 數學(零合理論),所謂的公訴?
By Selena
at 2009-12-04T09:10
at 2009-12-04T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