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點】符合公傷假基本要則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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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名員工中午外出用餐員工告知對方逆向,導致發生車禍擦撞無向警方備案,雙方即離開現場員工未住院,只在急診室休息後返家目前已請假一週,員工說每天都有回診因為頭暈所以還未能回來上班讓人惱怒的是休假期間我發現該員工竟有登入網路遊戲今天禮拜一是第八天了,依然請假我想問若該員工可提出醫囑,例如宜修養一個月公司是否可依無車禍備案記錄拒絕依公傷辦理,只接受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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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2-05-25
若是發生意外,先回家才去醫院因為因果關係難以認定,所以不能算公傷車禍發生後,該員工先到機車行,打電話跟老闆報告,又回公司,才去醫院是否也不符合公傷的基本要件這與認定職災無關.不能依此否定員工員工受傷為職災需要沒有交通違規但該員工無車禍備案記錄僅口述告知公司對方逆向違規所以可不以職業災害認定嗎??看看勞基法的解釋令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6年11月06日台(76)勞動字第4763號函勞工因上下班途中受傷而申請公傷假時.應就發��
Ethan avatarEthan2012-05-22
您好,請問貴公司有供應午餐嗎?如果有的話,那貴公司就可以以私自出外用餐的理由,不給該員工公傷病假。因為您的敘述過於籠統,其他的方法有許多的變數需要釐清,如果您想知道更多的方法的話,可以撥打電話至我們促進會,我們是公益團體,可以提供您免費的諮詢。中華勞基-小桂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勞基法權益維護促進會中區服務處Tel:(04)27060882Fax:(04)27060785Web:http://www.lawki.org.tw/...
Puput avatarPuput2012-05-25
公傷假符合情況:上下班時間及中午外出吃飯也算是〈但要有打卡紀錄或刷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