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何在?! - 法學
By Christine
at 2004-12-11T02:44
at 2004-12-11T02:44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purpleviva (要往更高的境界)》之銘言:
: 我從沒學過法律 所以我可能提出的論點
: 會比較沒有所謂的根據 不過我想說說看我的想法
嗯...沒有根據的話
這點不管有沒有學過法律都不能被原諒的...
: 第一 人權
: 我個人懷疑 人權的存在 以及 人權是否應該存在
: 真的有人權這種東西嗎?? 或者 這只是人自以為的東西呢??
: 那如果人權實際上不存在 而就不斷的在講求人權 我有時候會認為
: 那是不是不斷的在欺騙
其實我並不反對去討論存在命題
但是我很反對試圖用存在與否去證立些什麼的作法
例如:原來生命是個虛無,所以我們應該...
存在就是存在
不存在就是不存在
從這裡面照理是分析不出什麼名堂來的
事實上,你把上面的...填入任何結論
似乎看起來都說得通
因為這本來就不是標準的分析推理
獨角獸不存在
但並無礙於我可以形成有關於一隻獨角獸的概念
我手頭上沒有一百萬
但我去追求一百萬的行為,並不能說有什麼不對的地方
事物是怎樣,和我們怎樣看他
可能是兩碼事
有人甚至主張「存在」不是一個合乎邏輯的詞
我可以說花是「紅的」
我是用思維去描述我的感受
這沒問題
但當我說花是「存在的」
這時我變成用思維試圖去描述一個獨立於我的思維以外的東西
這樣做是否合理?...
這裡就不針對存在的問題多說了
再說下去沒完了
僅僅要提出的只是
我認為從人權的存否,並不能告訴我們該拿這樣的東西或概念怎麼辦
: 以前面的論述以犯罪者而言
: 所謂考慮到犯罪者 心靈創傷...等等 我會決得是否想的太多
: 其實事情可以很單純化 一開始就說明 犯了什麼罪 不能怎樣
: 因為目的並不是處罰 而是要禁止這樣的行為
: 既然犯了這樣的行為 那就按造這樣的法規去執行
: 而不是 犯罪了 才說刑罰 侵犯到我的權利 或者 刑罰太重
: 一個很小的例子 小學的時候 老師會說 不要吵鬧 吵鬧的話罰100
: 有人就會說 那罰太多了啦
: 問題是 那就不要去犯這個罪 就不會被罰啦...
: 假如今天定 闖紅燈 死刑 酒醉駕車 死刑
: 請問 真的還有這麼多人敢酒駕嗎??
: 對 這看似 有點過火了 但是這時候是不是要去反省 誰叫這麼多人就是這麼犯賤
: 如果今天很多專金融漏洞的經濟犯 刑罰罰個一兩億 人家可是捲了上百億ㄝ
: 換作你會不會怕 坐牢個幾年 然後出獄有幾百億再等你
: 最後的結論是 "人會抱著僥倖的心態" 這才是無法杜絕犯罪的原因
這裡有幾個層次的問題
1.
在一個民主國中
人民不單單只是統治的客體喔
他們也是統治的主體
所以,一般而言
所謂的「何為犯罪」、「如何刑罰」這樣的問題
到最後都會歸結於「這是你自己同意要這樣做的」
理論上,只要大家都這樣想
沒什麼不可行的
事實上
我還挺贊成亂世用重典的
最好重得一塌糊塗
如果效果很好,
那正好證明貝加利亞的說法在台灣不適用、法學家的理論是錯誤的
如果效果不好,
那人民最好趁早自己覺悟
這比法學家說一萬次都有用
人家的革命都是由下而上
只有我們是上位者(無論是政治上、知識上)天天幫我們革命
革成他們要的樣子
這些人的話啊
也未必可信
自己實驗一下比較實在
2.
你會無法理解人權
理由在於一個很關鍵的概念
你和倡導人權的人士選擇了不一樣的理解方式
就是你說的這一點:「你不要犯這個罪,就不會被處罰啊」
問題就在於:
(1)他們真的可以選擇不犯罪嗎?
(2)為什麼蔡萬霖不會去搶劫?
(3)為什麼蔡萬霖這樣賺錢(又賺那麼多)不算搶劫?
在你的理解下
人是作為一種抽象人在被思考的
是一群沒有差異性的個體
所以拿同一個標準去要求陳進興與蔡萬霖是合理的
因為他們兩個人在你眼中根本沒差別
「你把人想簡單了」
在另一種理解之下
人是有個性的
更進一步,
人的行為是被個性、環境等條件所決定的
而一個行為被認作是犯罪,根本是結構問題
(我就覺得蔡萬霖賺那麼多錢根本和搶劫沒兩樣)
以上都不是個人能夠選擇的
犯罪,與其說是反映犯罪者的惡性
不如說是反映了社會的病態
犯罪者與犯罪受害者都只是社會病態下無辜的犧牲者
這個社會體系做不到雨露均沾、又要維持下去
只好犧牲掉一些人
好讓其他人可以繼續玩下去
尼采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中有篇「蒼白的罪犯」
可以參考一下
http://www.geocities.co.jp/WallStreet-Stock/5523/Zarathustra.txt
(搜尋「蒼白的罪犯」)
例如:
你們只當稱他「仇敵」而不是「惡徒」;
你們只當稱他「病患」而不是「流氓」;
你們只當稱他「瘋子」而不是「罪人」。
你,赤色的法官,如果你把你思想過的事高聲說出來,
大家會如是叫道:「除掉這害人的髒東西罷!」
在他(罪犯)身上特例變成了原則。
他想用致他(罪犯)於痛苦之物,也使別人痛苦。
但從前曾有過別的時代,別的善惡。
我只願他們(善良者)會有一種瘋狂,使他們如這蒼白的罪犯似地死滅!
真的,我願他們的瘋狂便是真理、忠信、或正義
: 當然如果是心理不正常的犯罪者 請問該不該給予人權??
: 我個人認為 很可惜 我不認為該把這些人當人看 即使是先天的 當然不該給予人權
: 有人的外型 沒有人應有的道德與基本尊重 恐怕不該享有權利
: 不論是先天 或者 後天 造成
: 殘忍嗎?? 如果要我來說 我認為是太多人日子過的太好了
: 在評估人權的時候 卻沒想到 暗地隱藏的風險
: 當初醫院發生sars 這種傳染病 如果沒有隔離 那會發生什麼事??
: 沒有人會知道
: 很多人莫名企妙被關 甚至沒感染都弄到感染 是阿...
: 他們的人權呢?? 但是為了整體的利益而言 該不該這麼作?? 該!
: 更不用說是犯罪者 如果一開始就說強姦就是死罪 還去犯 那是自己找死
: 沒什麼好埋怨
: 哪來這麼多藉口?? 精神異常就該獲免?? 我認為那還更該死
: 既然如此家人叫要看管好 不看管犯了罪 請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 而且誰說死刑就是野蠻 比死還痛苦的處罰很多 都該剔除??
: 也許吧 在一個人權高漲的時代
: 問題在於這些人權的提倡者 是否真的考慮過 那會導致怎樣的後果??
: 或者 只因為慈悲心??
: 因為決得那樣很可憐 因為決得很殘忍
: 但是卻沒看到更重要的東西..................................
: 救一人 殺千萬人??
你可能過份強調了人權保障個人的一隅
而忽略了人權對於體系的關懷面
我這樣說或許你覺得很突兀:
「你相不相信其實保障那些壞人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好人?」
我們法律用語中有一種用語叫做「反射利益」
意思是說這個利益的獲取是計畫外的、並非作為目的來追求的
人權相對於罪犯而言,就是一種反射利益
對,罪犯是被保障到了
但那並非人權所要追求的目的
甚至那只是一種手段
藉由緩和對於弱者的迫害
來維繫既有體系的穩定
到頭來,還是肥了你我這些既得利益者
對於既得利益者而言
維持既有體系才是鞏固利益的最佳保障
迫害他們,萬一人家玩不下去不玩了
你豈不是在自找麻煩?
: 不是說人權不好不重要 但是要考慮那樣的提倡到底對還是不對
: 如果只是考慮到 "情感" 那我絕得還是省省吧 那種東西請收起來 因為只會妨礙
: 亂世用重典 or ...... anyway
: 其實刑罰的輕重根本不重要 重點是怎麼得到 阻止犯罪
: 就像有人會說刑罰加重 犯罪率就會降低嗎?? 沒實驗過誰也不知道
: 但是 這絕對不代表刑罰就該變輕 (這邊的因果關係別亂套)
: 不然乾脆說不需要處罰好啦
你立場要一貫喔
刑罰加重可以實驗、刑罰能不能阻止犯罪可以實驗
那為什麼完全廢除刑罰不能實驗看看?
說不定刑罰完全廢除,從此國泰民安也未可知啊
: 如果一定要做到白色恐怖 人才會不犯罪的話 那也只能說 人性實在太犯賤
: (問題在於白色恐怖的政治不合理情形 那部份當然要去除)
: 至於 重典導致亂世 嘛
: 那這套法律可能本身就違背了人的生活需求
: 如果說認同人的很多犯罪行為就是基本需求 那我也沒話說
: 事實上也是啦 強姦犯對性的需求不也是基本需求
: 如果今天整個國家都是強姦犯 那可能會引起暴動歐 這時候政府大概會被推翻
: 因為人民不需要這樣的政府 (這個例子不好)
呵呵,如果整個國家都是強姦犯
結果會變成:這個國家不再有強姦犯了
白紙上一點黑,這張紙還可以說是白紙
但當一半以上都是黑的
這時就會豬羊變色啦
「量變生質變」,這可是對岸老共慣用的伎倆
可以讓人從土匪變成國父
: 邪惡?? 正義??
: 雖然我知道律師守則 好像 第一條就是"律師以伸張正義為己任"
: 但是 真的有絕對的正義跟邪惡媽??
: 如果根本沒有這種東西 那 律師是不是一種為了一條像是宗教一樣的信條在做事的人呢??
: 就跟基督教說 我要奉 主耶穌 為主 是一樣的意思
: (把主耶穌跟正義 這兩個字帶入就ok)
: 請不用懷疑 很多信主耶穌的人對主耶穌的信仰跟對正義兩字一樣執著
: 弱勢者 強者?? 弱者引人同情?? 等哪天你無力去同情的時候 可能就會發現
: 原來....
: 其實作一個很簡單的實驗
: 用正義 用人權 去思考
: 然後合理的去思考整個世界 是否可以把世界上的現象 完整的話成一個圓
: 如果不行 那就告訴你 這種思考方式是錯的
: ps:
: 我只是個不董事的人 若有得罪 還請多多包含~
: pps:
: 用戰爭 去得到的資源 得到的和平 得到的人權 然後告訴我們殺人是不對的 ??
: 殺了千萬人得到的和平?? 殺人是不對的??
: ^^
我個人很喜歡電影威龍闖天關裡面
那個一開始出現的縣太爺角色
老邁虛弱、無主見、耳目口齒都不太靈光
這正是我心目中的正義形象
一般人心中的正義形象都是孔武有力、六親不認、道貌岸然的
但我卻認為正義反而是世界上最虛弱的力量
很想要用這個idea寫部小說
但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成真就是了^^
--
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
: 我從沒學過法律 所以我可能提出的論點
: 會比較沒有所謂的根據 不過我想說說看我的想法
嗯...沒有根據的話
這點不管有沒有學過法律都不能被原諒的...
: 第一 人權
: 我個人懷疑 人權的存在 以及 人權是否應該存在
: 真的有人權這種東西嗎?? 或者 這只是人自以為的東西呢??
: 那如果人權實際上不存在 而就不斷的在講求人權 我有時候會認為
: 那是不是不斷的在欺騙
其實我並不反對去討論存在命題
但是我很反對試圖用存在與否去證立些什麼的作法
例如:原來生命是個虛無,所以我們應該...
存在就是存在
不存在就是不存在
從這裡面照理是分析不出什麼名堂來的
事實上,你把上面的...填入任何結論
似乎看起來都說得通
因為這本來就不是標準的分析推理
獨角獸不存在
但並無礙於我可以形成有關於一隻獨角獸的概念
我手頭上沒有一百萬
但我去追求一百萬的行為,並不能說有什麼不對的地方
事物是怎樣,和我們怎樣看他
可能是兩碼事
有人甚至主張「存在」不是一個合乎邏輯的詞
我可以說花是「紅的」
我是用思維去描述我的感受
這沒問題
但當我說花是「存在的」
這時我變成用思維試圖去描述一個獨立於我的思維以外的東西
這樣做是否合理?...
這裡就不針對存在的問題多說了
再說下去沒完了
僅僅要提出的只是
我認為從人權的存否,並不能告訴我們該拿這樣的東西或概念怎麼辦
: 以前面的論述以犯罪者而言
: 所謂考慮到犯罪者 心靈創傷...等等 我會決得是否想的太多
: 其實事情可以很單純化 一開始就說明 犯了什麼罪 不能怎樣
: 因為目的並不是處罰 而是要禁止這樣的行為
: 既然犯了這樣的行為 那就按造這樣的法規去執行
: 而不是 犯罪了 才說刑罰 侵犯到我的權利 或者 刑罰太重
: 一個很小的例子 小學的時候 老師會說 不要吵鬧 吵鬧的話罰100
: 有人就會說 那罰太多了啦
: 問題是 那就不要去犯這個罪 就不會被罰啦...
: 假如今天定 闖紅燈 死刑 酒醉駕車 死刑
: 請問 真的還有這麼多人敢酒駕嗎??
: 對 這看似 有點過火了 但是這時候是不是要去反省 誰叫這麼多人就是這麼犯賤
: 如果今天很多專金融漏洞的經濟犯 刑罰罰個一兩億 人家可是捲了上百億ㄝ
: 換作你會不會怕 坐牢個幾年 然後出獄有幾百億再等你
: 最後的結論是 "人會抱著僥倖的心態" 這才是無法杜絕犯罪的原因
這裡有幾個層次的問題
1.
在一個民主國中
人民不單單只是統治的客體喔
他們也是統治的主體
所以,一般而言
所謂的「何為犯罪」、「如何刑罰」這樣的問題
到最後都會歸結於「這是你自己同意要這樣做的」
理論上,只要大家都這樣想
沒什麼不可行的
事實上
我還挺贊成亂世用重典的
最好重得一塌糊塗
如果效果很好,
那正好證明貝加利亞的說法在台灣不適用、法學家的理論是錯誤的
如果效果不好,
那人民最好趁早自己覺悟
這比法學家說一萬次都有用
人家的革命都是由下而上
只有我們是上位者(無論是政治上、知識上)天天幫我們革命
革成他們要的樣子
這些人的話啊
也未必可信
自己實驗一下比較實在
2.
你會無法理解人權
理由在於一個很關鍵的概念
你和倡導人權的人士選擇了不一樣的理解方式
就是你說的這一點:「你不要犯這個罪,就不會被處罰啊」
問題就在於:
(1)他們真的可以選擇不犯罪嗎?
(2)為什麼蔡萬霖不會去搶劫?
(3)為什麼蔡萬霖這樣賺錢(又賺那麼多)不算搶劫?
在你的理解下
人是作為一種抽象人在被思考的
是一群沒有差異性的個體
所以拿同一個標準去要求陳進興與蔡萬霖是合理的
因為他們兩個人在你眼中根本沒差別
「你把人想簡單了」
在另一種理解之下
人是有個性的
更進一步,
人的行為是被個性、環境等條件所決定的
而一個行為被認作是犯罪,根本是結構問題
(我就覺得蔡萬霖賺那麼多錢根本和搶劫沒兩樣)
以上都不是個人能夠選擇的
犯罪,與其說是反映犯罪者的惡性
不如說是反映了社會的病態
犯罪者與犯罪受害者都只是社會病態下無辜的犧牲者
這個社會體系做不到雨露均沾、又要維持下去
只好犧牲掉一些人
好讓其他人可以繼續玩下去
尼采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中有篇「蒼白的罪犯」
可以參考一下
http://www.geocities.co.jp/WallStreet-Stock/5523/Zarathustra.txt
(搜尋「蒼白的罪犯」)
例如:
你們只當稱他「仇敵」而不是「惡徒」;
你們只當稱他「病患」而不是「流氓」;
你們只當稱他「瘋子」而不是「罪人」。
你,赤色的法官,如果你把你思想過的事高聲說出來,
大家會如是叫道:「除掉這害人的髒東西罷!」
在他(罪犯)身上特例變成了原則。
他想用致他(罪犯)於痛苦之物,也使別人痛苦。
但從前曾有過別的時代,別的善惡。
我只願他們(善良者)會有一種瘋狂,使他們如這蒼白的罪犯似地死滅!
真的,我願他們的瘋狂便是真理、忠信、或正義
: 當然如果是心理不正常的犯罪者 請問該不該給予人權??
: 我個人認為 很可惜 我不認為該把這些人當人看 即使是先天的 當然不該給予人權
: 有人的外型 沒有人應有的道德與基本尊重 恐怕不該享有權利
: 不論是先天 或者 後天 造成
: 殘忍嗎?? 如果要我來說 我認為是太多人日子過的太好了
: 在評估人權的時候 卻沒想到 暗地隱藏的風險
: 當初醫院發生sars 這種傳染病 如果沒有隔離 那會發生什麼事??
: 沒有人會知道
: 很多人莫名企妙被關 甚至沒感染都弄到感染 是阿...
: 他們的人權呢?? 但是為了整體的利益而言 該不該這麼作?? 該!
: 更不用說是犯罪者 如果一開始就說強姦就是死罪 還去犯 那是自己找死
: 沒什麼好埋怨
: 哪來這麼多藉口?? 精神異常就該獲免?? 我認為那還更該死
: 既然如此家人叫要看管好 不看管犯了罪 請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 而且誰說死刑就是野蠻 比死還痛苦的處罰很多 都該剔除??
: 也許吧 在一個人權高漲的時代
: 問題在於這些人權的提倡者 是否真的考慮過 那會導致怎樣的後果??
: 或者 只因為慈悲心??
: 因為決得那樣很可憐 因為決得很殘忍
: 但是卻沒看到更重要的東西..................................
: 救一人 殺千萬人??
你可能過份強調了人權保障個人的一隅
而忽略了人權對於體系的關懷面
我這樣說或許你覺得很突兀:
「你相不相信其實保障那些壞人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好人?」
我們法律用語中有一種用語叫做「反射利益」
意思是說這個利益的獲取是計畫外的、並非作為目的來追求的
人權相對於罪犯而言,就是一種反射利益
對,罪犯是被保障到了
但那並非人權所要追求的目的
甚至那只是一種手段
藉由緩和對於弱者的迫害
來維繫既有體系的穩定
到頭來,還是肥了你我這些既得利益者
對於既得利益者而言
維持既有體系才是鞏固利益的最佳保障
迫害他們,萬一人家玩不下去不玩了
你豈不是在自找麻煩?
: 不是說人權不好不重要 但是要考慮那樣的提倡到底對還是不對
: 如果只是考慮到 "情感" 那我絕得還是省省吧 那種東西請收起來 因為只會妨礙
: 亂世用重典 or ...... anyway
: 其實刑罰的輕重根本不重要 重點是怎麼得到 阻止犯罪
: 就像有人會說刑罰加重 犯罪率就會降低嗎?? 沒實驗過誰也不知道
: 但是 這絕對不代表刑罰就該變輕 (這邊的因果關係別亂套)
: 不然乾脆說不需要處罰好啦
你立場要一貫喔
刑罰加重可以實驗、刑罰能不能阻止犯罪可以實驗
那為什麼完全廢除刑罰不能實驗看看?
說不定刑罰完全廢除,從此國泰民安也未可知啊
: 如果一定要做到白色恐怖 人才會不犯罪的話 那也只能說 人性實在太犯賤
: (問題在於白色恐怖的政治不合理情形 那部份當然要去除)
: 至於 重典導致亂世 嘛
: 那這套法律可能本身就違背了人的生活需求
: 如果說認同人的很多犯罪行為就是基本需求 那我也沒話說
: 事實上也是啦 強姦犯對性的需求不也是基本需求
: 如果今天整個國家都是強姦犯 那可能會引起暴動歐 這時候政府大概會被推翻
: 因為人民不需要這樣的政府 (這個例子不好)
呵呵,如果整個國家都是強姦犯
結果會變成:這個國家不再有強姦犯了
白紙上一點黑,這張紙還可以說是白紙
但當一半以上都是黑的
這時就會豬羊變色啦
「量變生質變」,這可是對岸老共慣用的伎倆
可以讓人從土匪變成國父
: 邪惡?? 正義??
: 雖然我知道律師守則 好像 第一條就是"律師以伸張正義為己任"
: 但是 真的有絕對的正義跟邪惡媽??
: 如果根本沒有這種東西 那 律師是不是一種為了一條像是宗教一樣的信條在做事的人呢??
: 就跟基督教說 我要奉 主耶穌 為主 是一樣的意思
: (把主耶穌跟正義 這兩個字帶入就ok)
: 請不用懷疑 很多信主耶穌的人對主耶穌的信仰跟對正義兩字一樣執著
: 弱勢者 強者?? 弱者引人同情?? 等哪天你無力去同情的時候 可能就會發現
: 原來....
: 其實作一個很簡單的實驗
: 用正義 用人權 去思考
: 然後合理的去思考整個世界 是否可以把世界上的現象 完整的話成一個圓
: 如果不行 那就告訴你 這種思考方式是錯的
: ps:
: 我只是個不董事的人 若有得罪 還請多多包含~
: pps:
: 用戰爭 去得到的資源 得到的和平 得到的人權 然後告訴我們殺人是不對的 ??
: 殺了千萬人得到的和平?? 殺人是不對的??
: ^^
我個人很喜歡電影威龍闖天關裡面
那個一開始出現的縣太爺角色
老邁虛弱、無主見、耳目口齒都不太靈光
這正是我心目中的正義形象
一般人心中的正義形象都是孔武有力、六親不認、道貌岸然的
但我卻認為正義反而是世界上最虛弱的力量
很想要用這個idea寫部小說
但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成真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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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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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udri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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