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判決書請知道內容的大大可以幫我解釋一下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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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我是被告人主文xxx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二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緩刑兩年.........等等我要問的問題來了它其中有一點另被告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之事實,有台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可參,其因一時失慮,至罹刑案,且犯後已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告訴人亦已表示原諒之意,願予被告附條件緩刑之機會,有調解筆錄.本院公務電話紀錄可參,堪認已有悔悟之心,諒其經此偵案程序,當知所警惕,應無再犯之虞本院任其所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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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 avatarGary2013-06-03
這題應該這樣說因為雙方和解只要板大依照和解書方式執行相關緩刑就成立板大也不需要被關若板大違反和解條件緩刑就會被取消那板大就要執行該刑罰板大特別提出來的那一段白話說法就是因為雙方和解只要板大依和解條件完成就什麼事都沒有若沒有給付剩餘15000和解破裂緩刑就取消...
Sandy avatarSandy201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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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06-02
不會被關都諭知緩刑兩年,就是兩年內不得在犯案,不會關,但不可以在兩年內又犯罪,否則加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