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釋字的效力 - 法律

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19-05-20T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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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法官解釋,解釋就是闡明含意,說明清楚要解釋的東西在講些甚麼;「解
釋」基本上是不具約束力的意思表示。翻閱辭典可知,「解釋」只是在闡明「文辭」的含
意,真正在表達含意的是「文辭」而不是「解釋」;解釋憲法僅是在闡明「憲法」的含意
,說明清楚憲法在講些甚麼,真正在表達含意、具約束力的是「憲法」,而不是「解釋」
;解釋基本上即存在「解釋是否正確」的問題,不管解釋是對或錯,基本上,大法官解釋
就是大法官不具約束力的意思表示。在憲法之下,具約束力的意思表示只有憲法、法律、
命令三者,就是因為此三者性質相同,都是具約束力的意思表示,才可以彼此比較,也才
會有憲法第171條「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第172條「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之記載。憲法僅記載「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沒有也不會有類似「(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律命令牴觸者無效。」之記載,就是因為解
釋本身是不具約束力的,(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律、命令三者,性質不一樣,「不具
約束力的意思表示」與「具約束力的意思表示」性質不同,是無法相提並論、不能相互比
較的。大法官解釋會有效力其實是大法官具約束力的意思表示,其實是大法官命令,也就是大法官假解釋之名行命令之實;憲法並未賦與大法官此特殊的權力,此大法官命令仍須受到「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約束。大法官解釋會有效力,其實是整個司法機關大家一起在玩法,其他人不懂,只能聽他們一起在胡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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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19-05-23T15:18
每個人都可以解釋憲法、法律及命令,但依憲法本文第78
條,就只有司法院是有權解釋的機關。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19-05-28T08:45
又依司法院第185號解釋意旨,司法院所為之解釋,對全
國各機關及人民有拘束力。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19-06-01T13:20
大法官會議解釋是司法院解釋的一種,但也是最重要最嚴
謹的一種,自有對全國各機關及人民有拘束之效力。
Joe avatar
By Joe
at 2019-06-02T15:35
又依司法院釋字第185號解釋意旨……(更正)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9-06-03T10:05
哈哈哈
Tracy avatar
By Tracy
at 2019-06-05T02:57
大法官可以宣告法律違憲,又不宣告法律無效嗎?
直接改一改就好?
Annie avatar
By Annie
at 2019-06-09T15:40
或是要求立法機構依其解釋意旨立法?
Puput avatar
By Puput
at 2019-06-13T08:32
因為你值得
Hazel avatar
By Hazel
at 2019-06-17T22:34
跪求出處
Delia avatar
By Delia
at 2019-06-19T18:00
釋字760,警查察違反平等權,但沒失效。也沒要求立法,卻要
去行政考試改善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19-06-22T17:00
無效 =/= 失去效力 ,而且法律也是透過合法程序制定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19-06-23T07:21
更不用講, 立法/修法 也要時間,緩衝時間呢? 過渡期間呢?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19-06-27T02:22
這種水準大概只比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法盲一樣可笑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19-06-29T00:26
謝謝C 大,我去查了一下釋字760號,主旨並非法律違反憲法
Harry avatar
By Harry
at 2019-07-03T09:22
而是行政機關執行上違反憲法第6條。因此要求行政機關改善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9-07-05T13:45
再請教一下,有無違憲法律是有類似您提到的處份?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19-07-09T20:42
理論上只能審抽象法規,不能審具體個案,760算是少見的例外
Hedda avatar
By Hedda
at 2019-07-11T18:41
釋242也是一個特例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19-07-14T07:38
好棒的見解,哪本教科書寫的可以提出來給大家參考看看?
James avatar
By James
at 2019-07-17T05:15
哇嗚
Quintina avatar
By Quintina
at 2019-07-17T14:23
法官有時也會超脫文義去限縮或擴張解釋法律,難道判決也
是沒有拘束力的意思表示?真是法學上的嶄新大發現呢
Todd Johnson avatar
By Todd Johnson
at 2019-07-21T08:36
謝謝C大,我查釋字242,公布時間法律已經修正完成。因此
Sandy avatar
By Sandy
at 2019-07-21T20:44
沒有法律修正問題。針對242的具體個案,大法官解釋賦予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9-07-26T19:22
聲請人再審的權力,基本上也無對法律作出無效以外的處分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19-07-27T22:06
而釋字720,也僅賦予聲請人於相關法規修正公布前,
Xanthe avatar
By Xanthe
at 2019-07-30T18:50
準用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十六條等有關準抗告之規定。
Thomas avatar
By Thomas
at 2019-08-03T08:15
也未逾越立法權。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19-08-03T17:23
回樓上a大,其實「定期失效」的解釋就是宣告違憲,但卻
容許在「修法前」讓該違憲條文繼續存在。如果查定期失效
的話例子會比較多~
Bennie avatar
By Bennie
at 2019-08-08T06:12
再看一下748釋憲主文,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
Xanthe avatar
By Xanthe
at 2019-08-11T18:01
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上開
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9-08-12T18:17
另外,可參考741號蔡吳2人協同意見書的整理唷:
https://i.imgur.com/2iK8ci4.jpg
https://i.imgur.com/ADW1fb7.jpg
Linda avatar
By Linda
at 2019-08-16T10:15
結婚登記。
Bennie avatar
By Bennie
at 2019-08-20T15:50
只是政治人物的操作,營造出立法必須依照解釋文去立法。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9-08-23T20:42
謝謝a大,不過我對477 的解釋文不能認同。應該是兩年內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9-08-27T08:36
未修正,才適用該條例。而非您提供的資料,逕為立法。
Delia avatar
By Delia
at 2019-09-01T07:21
更正 741對477 的解釋不認同。如果大法官逕為立法,
權力如何制衡?
Joe avatar
By Joe
at 2019-09-04T03:14
前面的討論很不錯,但最後一句...?
政治考量一定有,但純就憲法層次思考,大法官已經明確指
示立法應作為,否則後果是由司法解釋逕行取代現行制度(
同性可以直接用民法結婚)。
作為一個「理性負責」的立法者當然要尊重大法官的意旨,
而且必須儘快完成立法,否則一來無視機關制衡(都不鳥大
法官!?),二來無異於放棄權力分立下自己的憲法權能(
立法功能),把立法權杖直接交給司法。
結論:如果立法院沒有依照釋字儘速且符合意旨地立法,拖
到5/24還不立法,白話一點就是「擺爛」,那才是真正的失
職。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9-09-05T02:57
如同您說的,直接取代立法會有失去制衡的問題,應該謹慎
為之,但這已經是釋憲實務上討論已久的問題了,我想很多
解釋的理由書、意見書都會有交代。
Blanche avatar
By Blanche
at 2019-09-07T06:11
備註:我說的最後一句是「政治人物~~~~」那邊。
George avatar
By George
at 2019-09-09T18:34
謝謝A大,政治人物為選舉考量,揚棄原本規劃中的法案如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9-09-14T04:24
同性伴侶法,攻擊立法者,強調釋憲中的平等,應要求一定
Genevieve avatar
By Genevieve
at 2019-09-15T06:06
納入民法才可以,造成不必要的社會成本與矛盾。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19-09-16T06:28
司法解釋逕行取代現行制度,直到新法完成立法<< 解釋文這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19-09-18T14:58
說的。
Hedy avatar
By Hedy
at 2019-09-20T09:14
另外,民法有隨時演進的特性,民法第一條就有法律保留的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19-09-24T14:08
特性,傾向民法未規定,而非違憲。解法就是提出解釋,拘
束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直到完成立法。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19-09-29T05:11
大法官不能立法,這不是憲法賦與的權力,也不符權力制衡
Erin avatar
By Erin
at 2019-10-02T08:48
想請問樓上 同性伴侶法等同「婚姻自由權」的保障嗎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19-10-06T18:38
大法官解釋的效力至少要三堂課解釋,特也不少,我是刻意找
看似違憲,但沒宣告定期失效的例子
Ethan avatar
By Ethan
at 2019-10-11T05:29
定期失效本身也有爭議,人民如何接受法院或政府用即將失效
的法律判決或處分呢?
Elizabeth avatar
By Elizabeth
at 2019-10-13T13:52
回ami民法第一條不是法律保留,法律保留是用來節制政府權力
的。民法第一條恰好相反,這條是指明法院不得因法無明文而
拒絕裁判。但行政法上的法律保留,卻是指明政府一定得依法
行政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19-10-18T09:31
定期失效單就字面意思就是還沒失效,就像立法院新法案
Zenobia avatar
By Zenobia
at 2019-10-20T10:04
還在三讀程序沒通過且未經總統令施行之前,舊法仍有效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9-10-22T09:54
也有修法三讀完定六個月以後才生效的啊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19-10-26T19:53
一起胡謅XDD
Olive avatar
By Olive
at 2019-10-30T15:30
三讀完到現在還沒生效的條文都有勒
Eden avatar
By Eden
at 2019-11-01T15:40
謝謝C大花時間指教,我對法律保留理解有誤。我想表達的是
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19-11-04T03:44
民法實施上是有某種程度的彈性,會隨著社會演變而變化。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19-11-07T02:36
就像契約一般,不同時代背景會有不同定義與條文。
Delia avatar
By Delia
at 2019-11-11T13:08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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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thany
at 2019-05-19T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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